2022年1月25日,回龍壩鎮居民謝某給回龍壩派出所戶籍室送來了一副錦旗,對戶籍窗口解決了其兒媳三年的戶口投靠難題表示感謝。“真是太謝謝你們了,你們幫我們家解決了三年的老難題呀,真沒想到,過年之前,我們戶口本上還能添個人!”
1月11日,回龍壩派出所戶籍室來了一個年輕女子,該女子一進來就向窗口的付民警述説自己的情況,説著説著,就在戶籍室哭了起來:“我們跑了很多趟了,房産證就是辦不下來,總不能沒有房産證就一直不給我遷戶口呀,你們幫我們想想辦法吧!”
原來,牟女士于2019年與丈夫謝某結婚,按照戶籍政策,滿足結婚滿半年,居住滿半年,丈夫謝某的居住地址的農村住房産權證上有謝某的同戶人員的名字,牟女士就可以把戶口投靠在謝某的農村戶口上。因謝某的父母于1995年離婚,離婚判決房子由謝某的父母一人一半,之前房産證只有其母親宋某一人名字,離婚後房産證未做産權變更,一直只有其母親一個人的名字,離婚後宋某將戶口遷移到湖南省並變更為城鎮戶口。在了解到戶籍政策後,2019年謝某一家到不動産中心,申請按照判決書的內容將其房産證上增加其父親的名字,均以其母親宋某現在已經是城鎮戶口,不能變更農村住房産權證為由被拒絕。三年來,牟女士的戶口投靠一直卡在了房産證上,只好到派出所求助。
既然房産證産權姓名不能變更,那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能不能為群眾遷移戶口?接到群眾求助後的戶籍民警付成煥趕緊去給所長楊林彙報了情況,兩人一起諮詢了沙坪壩分局戶政科和市局治安總隊的業務民警,能不能以法院判決書來替代農村住房産權證?得到的答覆是可以的。但必須確定判決書是終身判決的情況下才能作為依據。在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後,回龍壩派出所先後到法院查詢判決書資訊、到不動産權中心複印房産證資訊、製作了謝某、謝某父親和母親的詢問筆錄,在確定判決書是終審判決並固定了三人的筆錄證據後,為牟女士辦理了戶口投靠業務。
拿到戶口本的那一刻,牟女士特別高興,“這遲到了三年的戶口本,終於拿到手了!馬上過年了,這是最好的新年禮物了!”
在過去的一年,回龍壩派出所戶籍窗口踐行“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的服務宗旨,為群眾辦小事,辦實事,推行“走出去”理念,多次到府為殘疾人、老人、精神病人辦理身份證;多次為群眾解決戶口難題,大大提升了群眾的滿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