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外培訓機構運營時間嚴格落實“三個不得”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21-08-07 09:29:55編輯:劉婷婷
●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再收取義務教育階段學員今後參加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訓費
●培訓機構如果聘用在職教師違規補課,一經查實,可直接吊銷違規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
為進一步鞏固全市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的成果,成都日前印發通知,即日起開展“雙減”試點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督辦暨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
根據通知,自7月中旬開始,成都各區(市)縣不得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成都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再收取義務教育階段學員今後參加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訓費。如有此類情況,培訓機構應當無條件地全額退還學生家長上述費用。
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將從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是否取得辦學許可、培訓機構是否按要求在監管平臺上實名登記學員資訊、聘用教員是否合規等7個方面開展專項整治。
課後服務推行“彈性上下班制”
為讓學生學習更好地回歸校園,成都將通過建立課後服務準入制度、課後服務資源庫,引入校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和行家裏手,支援和豐富中小學課後服務。針對課後服務,推行教師“彈性上下班制”,統籌安排教師工作和休息。
同時,成都將進一步提高初中畢業生普高升學率、大力提升中職學生升入高校的升學率。力爭到2025年,每個區(市)縣至少有1所省一級示範高中,中小學優質學校覆蓋率達到70%。
重點治理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等
“回頭看”行動將進一步強化和規範校外培訓機構運營時間,嚴格落實“三個不得”要求:培訓機構不得在學校正常行課期間組織學員補課;平時線下培訓時間不得超過晚上8:30(每課時不超過45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線上培訓不得超過晚上9:00(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
通知還明確,培訓機構如果聘用在職教師違規補課,一經查實,可直接吊銷違規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對違規教師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和開除等處分,同時扣減績效、沒收違規所得、取消榮譽、降職降級、取消教師資格等處罰。
“回頭看”行動將持續到今年底,全面清理和取締無證無照、有照無證但又實施學科類培訓的“黑”機構成為重點。今年,成都市將分類修訂標準,落實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核登記工作,義務教育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趙榮昌 李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