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內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傷殘就業補助咋算?最新標準來了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21-08-07 09:19:04編輯:劉婷婷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怎麼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怎麼算?……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我省工傷保險制度,其中明確了“三個具體標準”。
1、明確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在原規定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工傷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的實際情況,統一待遇計發基數並明確過渡辦法。
具體標準如下: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係時上年度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省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五級傷殘14個月,六級傷殘12個月,七級傷殘10個月,八級傷殘8個月,九級傷殘6個月,十級傷殘4個月;其中患職業病的五級、六級工傷職工,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6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係時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五級傷殘60個月,六級傷殘48個月,七級傷殘26個月,八級傷殘18個月,九級傷殘10個月,十級傷殘6個月。
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市(州),在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該市(州)2019年月平均工資前的年度,以該市(州)2019年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明確了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時,主動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逐年遞減的具體標準。
具體標準如下:
五級、六級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係,以及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含5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按下列標準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齡4年以上(含4年)不足5年的,按全額的80%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上(含3年)不足4年的,按全額的60%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齡2年以上(含2年)不足3年的,按全額的40%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齡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全額的20%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
3、明確了一次性支付未參保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具體標準,對未參保工亡職工(特別是農民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提供了具體方案,有效化解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支付難的具體問題。
具體標準如下: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經供養親屬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以初次核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基數,按照下列標準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未滿18周歲的供養親屬,計算到18周歲;其他供養親屬按照20年計算,但超過60周歲的,年齡每增加1周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後,經供養親屬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需變更為一次性領取的,按前款規定標準核定一次性支付金額時應扣減已領取的供養親屬撫恤金。(川觀新聞 劉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