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兩個施工工地,控塵措施做得很不到位,你們去看下。”12月15日,重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戴正一接到市生態環境局暗訪組的線索,便立即和同事一起趕往涉事工地。
在由中鐵24局承建的金星節點改造工程項目工地上,在現場看到,挖掘機正轟隆隆進行施工作業,卻未見噴淋設施,距離作業點較遠的地方閒置著一個霧炮機。“按照規定,在爆破點和開挖點都應該有噴淋降塵措施。”戴正一解釋道。
環顧一週,發現該工地還有部分裸土未覆蓋,施工道路未硬化,再加上車輛沖洗不到位,進出車輛把泥土帶出外面主路,來往車輛行駛,激起塵土飛揚。
位於該工地隔壁的由重慶建工三建承建的“L11道路配套工程”工地也存在相似問題。
執法車行至“L11道路配套工程”工地門口,便已見端倪:主路右側鋪了一層泥土,很明顯是工地車輛特別是渣車進出未清洗導致。值得注意的是到工地上未見清洗池,重慶建工三建相關負責人辯稱,“平時車輛是用水車沖洗。”
除此之外,工地上大量裸土未覆蓋,路邊堆滿高達數米的土石方,卻用高度不足40釐米的石條充當圍擋,石條間隙處推擠著裸土。“圍擋高度要超過裏面的物料,這是最基本的。”戴正一説。
根據《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發現該條例第五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技術規範設置圍墻或者硬質圍擋封閉施工,硬化進出口及場內道路並採取沖洗、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溝,對駛出工地的車輛進行沖洗。對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漿、灰膏等易揚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時內不能清運的建築垃圾,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密閉圍欄並對堆放物品予以覆蓋,等等。
同時,根據第八十四條,施工單位未落實相關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責任人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可以按照此規定予以處罰。
“針對這種揚塵控制不力的行為,我們將嚴格查處違法行為,督促工地落實整改,並按《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條款進行處罰。”戴正一説。
從現場離開時,工人正在用防塵網覆蓋裸土,並清理石條“圍擋”縫隙的泥土,工地駛來一輛水車來回沖洗道路......
據介紹,為應對今年11月以來冬春季污染天氣,重慶結合網格化微站、高空瞭望、雷達掃描等高科技手段,圍繞重點工業污染物排放超標排放、露天焚燒、煙熏臘製品、揚塵、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等突出問題開展強化監督檢查,發現問題5200個,現場督促整改4600余個。
“為積極應對重慶市目前面臨的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全市上下必須聚心聚力聚焦,協同配合,強化工業源頭減排、交通污染源管控、建築施工及道路揚塵管控、生活污染應對和區域聯防聯控,全力打好冬春季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有關負責人説,將繼續加大加強綜合巡查、督導幫扶、執法監測,對不作為、慢作為的予以通報、約談,同時通過媒體曝光環境污染行為。(鐘曉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