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騎摩托車出來買下菜,就幾分鐘路程……”近日,在百安壩,楊某某面對執勤民警檢查時這樣説道。沒想到這一查,楊某某的多項違法行為讓她面臨被記24分和罰款的處罰。
當天上午,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百安壩大隊在富民花園設卡開展兩、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嚴查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無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8時許,一輛無牌摩托車被民警攔停進行檢查。“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按規定懸挂車牌。”民警當場對駕駛人楊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讓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接受檢查。
在核查中,民警發現楊某某持有C1駕駛證,是不能駕駛摩托車的,其行為屬於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不僅如此,楊某某所駕駛的車輛還沒有保險。
民警對楊某某進行了耐心講解和教育,楊某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接受處罰,表示以後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再違法上路。
楊某某駕駛未按規定懸挂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交巡警依法扣留了楊某某的摩托車,隨後對其作出罰款860元,記24分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隨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的不斷深入,交巡警持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特別針對兩三輪摩托車,電動車等重點車型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準駕不符、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均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遵紀守法,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