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武陵派出所民警在開展“一標三實” 採集工作中,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現場查獲大量“黑煙花” 37件,抓獲嫌疑人兩名。
11月30日下午2點多,武陵派出所的社區民警李龍和李繼生正在武陵鎮懷德路口農貿市場轉盤處開展“一標三實”採集工作時,突然發現一輛車牌號福田牌白色廂式貨車在路上走走停停,形跡頗為可疑。
兩位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一番查看。不看不要緊,一看卻發現大問題。
“我們看到車旁有一男一女在售賣百貨,車廂內表面看上去裝的是肥皂、紙巾等日用品,但細看,下面居然擺放著大量煙花爆竹。兩人佯裝沿途售賣百貨,實則向一些商家推銷煙花爆竹,這些日用品不過是為其非法運輸行為‘打掩護’。”民警當即詢問兩人,有無相關運輸資質證明,兩每人平均沉默不語。
隨後,民警將兩人當場抓獲,並從車內查獲各類煙花爆竹共計37件153盒整,另有零散煙花10個85把。
經民警進一步核實,這一男一女叫鄧某和王某,兩人根本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其行為已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煙花爆竹)。
公安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兩人中的鄧某將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而情節較輕的王某則被公安處以口頭警告。
公安提示:煙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屬國家法律規定的爆炸性危險物質。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存在巨大安全隱患,一旦出事故,駕駛員面臨的不僅是經濟損失,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元旦、春節很快就要到來,公安機關將加大查處力度,望廣大市民遵規守紀、戒存僥倖心理。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