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開展好重點車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營造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重慶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摩巡大隊加大力度打擊各類重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對駕駛員張某進行處罰
12月7日,摩巡大隊在轄區開展路面執法時,發現一輛輕型貨車未懸掛號牌,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中,駕駛員張某某只出示了駕駛證,對於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他解釋是新車還未來得及懸掛號牌。民警告知,若是新車也必須及時申請臨時號牌才能上路。對於心懷僥倖的張某,民警依法進行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對駕駛員王某某進行處罰
無獨有偶,當日下午一輛輕型自卸貨車被民警攔下盤查,發現該貨車車頭未懸掛號牌,民警詢問駕駛員車牌情況,駕駛員自稱前牌照螺絲鬆動了,於是索性將前牌照卸下放 在駕駛室內。民警對駕駛員王某某進行法制教育後,該男子無奈之下只得承認,自己為逃避路面違停監控拍攝,故意將牌照取下避免被監控取證,以為下午平峰時期路面上的交巡警較少,沒曾想被民警現場查個正著。民警現場對王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王某某做出了處罰。
對駕駛員李某進行處罰
次日,摩巡大隊在巡邏的途中又發現一輛輕型自卸貨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對駕駛員李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後,依據法律法規對駕駛員做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