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鐘鼓樓勤務大隊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 “減量控大”專項整治行動,在申明壩附近路段設卡嚴查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20時45分許,一輛牌照為渝F6L***的小型汽車向檢查點駛來,民警示意其靠邊並接受檢查。
誰知民警剛一靠近轎車,就聞到一股酒氣。隨即,民警對該駕駛人蔣某某(男,46歲,萬州人)進行酒精呼吸測試,其顯示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駕標準,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將蔣某某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做進一步檢驗。經鑒定,其血液乙醇含量為121.4mg/100ml,屬於醉駕後駕駛機動車。
在事實面前,蔣某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但他自己覺得很“冤枉”。蔣某某陳述,當天晚上18時許,他與親戚吃飯,席間喝了白酒。飯後,蔣某某先步行回到自己開的茶館,20時許,蔣某某招呼親戚前來茶館打牌,由於親戚停在人行橫道的車將其他車輛堵到了,蔣某某就幫忙去挪車,準備把車開到附近公路上,於是他從人行道上倒車出來,心懷僥倖大膽往申明壩方向駛去,結果在開出幾十米遠時,就被交巡警查獲......
目前,蔣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編後語:
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關於酒駕的危害我們也進行過多次宣傳。在工作中,交巡警對酒駕醉駕,一直以來也都是“零容忍”。不過,還是有一些司機抱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在此,交巡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酒後駕駛機動車會使駕駛人的判斷力和控制能力下降,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做出正確反應,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希望廣大駕駛人繃緊安全之弦,親朋聚餐請牢記,駕車不是兒戲,酒後別當司機,不論在何時、何處,切勿心存僥倖,切忌酒後開車,切勿以身試法。不論你行駛的是大路還是小路,城市道路還是農村道路,只要酒後駕車就沒有出路!(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