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淩晨在家飲酒不盡興,於是邀請朋友到家裏聚會,還親自駕車去接朋友,結果被民警當場查獲,該男子將面臨嚴重處罰。
11月27日淩晨,沙坪壩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勤務一大隊民警在天梨路設置檢查站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淩晨0時40分許,民警在對一輛白色小車駕駛員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渾身酒氣,經過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6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當天駕駛員楊某獨自在家裏喝酒,期間接到朋友的電話,楊某便邀請朋友來家中聚會喝酒,並駕車去接朋友。楊某也清楚自己喝了酒,但是覺得時間已經比較晚了,而且自己只喝了2兩白酒也不算多,便懷著僥倖心理穿著睡衣駕車出行了,當行駛至天梨路附近時被民警當場查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楊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
酒駕醉駕是十分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沙坪壩公安將採取固定檢查和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的生命和財産安全。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要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抱有僥倖心理酒後駕車上路行駛,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嚴懲。(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