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區查獲一名網約車司機醉酒駕駛,該車輛被民警查獲時,車上還有搭載著三名乘客。
11月20日晚間,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渝澳大隊在嘉鴻大道附近開展夜間酒駕整治,晚23時許,民警攔停一輛白色轎車,該車為新能源牌照,駕駛員為一名中年男性,副駕駛及後排共有三名乘客。經核查行駛證,該車為登記在某公司的預約計程車。
從駕駛員陸某的神態、外貌發現有明顯醉態,民警依照程式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16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經詢問,陸某選擇向民警坦白,車上的三名乘客是其酒後駕車回家順路接單拉的乘客。
據陸某交代,其當天跑了營運之後,晚上在北濱路某餐廳飲酒,飲酒後感覺自身還清醒,駕車沒有問題,酒後駕駛機動車準備返回家中,在回家的路上,陸某像往常一樣打開了接單平臺,順路接了一單乘客。三名乘客上車後,未留意觀察,均不知道駕駛員喝了酒,直至被交巡警攔截查獲。
民警依照程式將陸某帶至醫院抽血,以進一步確認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陸某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處罰,並將終身不能再駕駛營運機動車。(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