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弓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危險物品之一,體積雖小,使用起來威力卻不小,一旦使用不當,就會給他人生命財産安全帶來隱患,甚至觸犯法律。近日,渝北公安依法處置一起使用彈射工具彈弓引發安全隱患的警情,彈弓持有者被公安機關予以批評教育。
11月19日,渝北區公安分局兩路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轄區有人使用疑似彈弓類的彈射工具,從家中向戶外發射彈珠,對周邊過路行人帶來一定安全隱患。經認真走訪摸排,民警找到了使用彈弓的男子王某,並將其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經調查,王某平日閒居在家,因為無聊便在網上購買了彈弓和配套使用的“泥丸珠”。收到貨以後,王某每日站在窗口用彈弓將泥丸珠彈出窗外,覺得很好玩,卻從未想過小小的彈弓會對周邊居民産生影響,甚至引發安全隱患。由於王某的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民警對王某進行批評教育後,對其持有的彈弓和200余顆泥丸珠予以依法收繳。經過民警的教育,王某深刻認識到了彈弓的危險性,表示今後不會再購買和使用危險物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彈弓雖非上述法條提到的違禁品,但也具有一定危險性,使用不當會造成人身傷害、財産破壞、危及公共安全,使用者也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