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為標本兼治“生命通道”重點隱患,依法嚴查各類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全力維護“生命通道”暢通,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聯合部署開展了“生命通道”專項整治行動。
現場:渝北區木耳公租房大曝光大整治大執法
10月28日18:30,在渝北區木耳公租房片區,渝北區交巡警聯合區城管、區消防共同開展了夜查突擊行動。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首先對違法佔道停車的車主進行勸離,使其充分認識到佔用和堵塞“生命通道”的危害性,自覺摒棄佔用、堵塞“生命通道”的違法行為;對聯繫不上或拒不配合的車主,依法進行處罰或強制拖離,全力維護轄區公共消防安全。
為解決老舊小區停車位供需不平衡導致的佔用“生命通道”的問題,近年來渝北區木耳鎮政府在該片區先後增設了4-5個露天停車場,尤其是今年4月開始,每月相關部門都會共同圍繞公租房居民佔用“生命通道”違法行為整治召開專題聯席會議共同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據相關統計,僅當晚行動,聯合執法隊共排查佔道車輛32輛,強制拖車8輛。
重拳:規範設置提升整治佔用堵塞“生命通道”力度
據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即日起,重慶市各區縣將發動鎮街、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建築管理單位對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的所有建築開展全面排查。針對長期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重點隱患,找準重點區域、具體部位,建立清單臺賬,並因地制宜“一小區一對策”“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方案限期整治,確保排查全覆蓋、隱患無遺漏,切實摸清隱患底數,全面施劃和完善“生命通道”和消防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標線,並納入部門聯合執法巡查治理重點。各區縣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消防部門將嚴格查處佔用堵塞“生命通道”違法行為,依法加大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提檔:曝光、抄告嚴重違法車輛,加大相關違法成本
據悉,對城市道路已規範設置“生命通道”標識化管理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之規定,在集中整治行動期間依法提升處罰基準,處兩百元罰款處罰;對拒絕駛離、妨礙通行的,予以強制拖移。同一車輛一年內在規範設置“生命通道”標識化管理區域內違法兩次及以上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單位責令整改,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之規定,從重從嚴處罰並納入消防信用管理。對小區內部和人行道上的違法行為,分別由消防救援、城市管理部門依據《消防法》《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實施對應處罰。對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對日常排查和聯合執法中發現違法堵塞佔用“生命通道”的車輛、人員、單位、小區,通過市級和地區電視、廣播、報紙,以及部門官方微信微網志、社區宣傳、短信推送等平臺進行集中曝光。同時,對公務車輛違法堵塞佔用“生命通道”的,除依法處罰外,將抄告所屬區縣政府或所在單位,責成對駕駛人依規進行嚴肅處理。(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