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停車秩序,凈化道路通行環境,助力創建文明城市,重慶雲陽交巡警城區秩序整治小組聯合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對雲江大道、濱江大道、望江大道等車流密集主街道區域路段開展停車秩序整治行動。
在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採取步巡、車巡相結合的方法,持續對城區道路、人行道上的違停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治理。同時對違法當事人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並要求當事人做到文明行車、規範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嚴格依照法律程式,進行拍照取證處罰。對長期佔用停車泊位的“僵屍車”堅決依法清理,拖至專門停車場。
自9月26日《關於規範雲陽縣城區停車秩序的通告》實施以來,累計拖移機動車、非機動車60輛;處罰違停車輛1868輛;勸導糾正違停行為3000余人次,有效降低了城區重點路段違停率。
雲陽交巡警將按照《關於規範雲陽縣城區停車秩序的通告》持續開展城區停車整治行動:
一、禁止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及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的除外),施劃的停車泊位上禁止停放中大型車輛。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佔用、撤除、隔離車輛停車泊位,不得利用停車泊位從事車輛維修、交易等活動。
三、大型貨運車輛、工程機車等禁止駛入城區限行路段(辦理城區通行證的除外)。
四、車輛應當按規定停放在臨時停車泊位上或停車場內,臨時停車時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或騎軋停車泊位標線,嚴禁逆向停車。
五、對於違反規定停放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將對其進行拖移。(鐘曉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