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行政拘留8日。進拘留所的第一天,他心情很激動,“我出去還要報復。”第八天,他走出拘留所,心情也很激動,“謝謝你們,真的很感謝!”態度虔誠。
張某態度的大反轉,源於拘留所民警及時介入調解,幫他拿回了他應得的權益。
違法爭取利益被拘 民警助其討回合法權益
張某老家秀山,生活不易,這些年他一直在外做點小生意糊口。去年6月,他借了母親一些錢,從他人手轉机租了合川某學校的門面經營小吃生意,對方口頭承諾到期協助轉租。今年6月,門市到期,學校決定收回門市自己經營。眼看著母親的辛苦錢要打水漂了,張某找校方工作人員表達訴求,希望直接和校方續租。雙方談話,氛圍不算融洽。工作人員不同意門市續租,張某情緒激動,用刀架在工作人員脖子處威脅對方,同時也希望引來學校領導出面解決相關事宜。7月6日,張某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8日。
入所後,合川拘留所管教民警了解到事情的來龍去脈,積極開展矛盾化解的工作。張某是顆硬釘子,剛開始民警找他談過多次,他態度堅決,不接受調解。第四次,民警終於做通了他的工作。民警先對張某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讓他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違法了,並向他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結合案例分析講解,分析案件的利害關係,告知張某合法維權途徑。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同時也寫下了心得體會,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
要把問題化解在所內,還得解決事情的根源。針對張某利益受損問題,負責矛盾調解的民警找到了張某案件的房屋出租方及轉租的“二房東”。7月14日,民警組織張某、房屋出租方及轉租方在拘留所調解室進行調解。經民警努力協商調解,房屋轉租方與張某簽訂調解協議書,二房東一次性退賠和補償張某門市轉租損失並當場兌現;張某退租,並不再找學校續租,並承諾在協商確定的期限內撤出門市,不影響學校正常開學。
走出拘留所時,張某連連對民警道謝,感謝民警對自己的教育,並討回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表示再也不會衝動行事,出去後一定多學習法律知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學校對拘留所圓滿化解矛盾非常滿意,學校領導特製作“公平公正化解矛盾 以法釋理調處糾紛”的錦旗送到所裏,對拘留所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謝。
積極調解 近年來化解矛盾400余起
“矛盾化解工作是我們立足監所小平臺,融入社會大舞臺的的意義所在。”拘留所所長周林介紹,如果矛盾得不到化解,被拘留人出所後很有可能採取更加過激的行為。將矛盾徹底化解在拘留所內意義重大,將減少不穩定因素,有利於社會和諧。
據悉,矛盾化解工作是拘留所三項重點工作之一,合川區拘留所深入踐行“楓橋經驗”,總結出説理釋法、情感感化、親友規勸、聯動維權、社會幫教、心理干預等工作方法,以拘留所心理諮詢室、集體教育室、法制宣傳室為依託,引進區人民法院、司法局、鎮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職能部門和愛心黃桷樹、老兵説法團等社會力量,形成化解合力,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質效不斷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周林説,矛盾糾紛在所內成功化解後,我們還會進行跟蹤回訪,鞏固成果,確保化解工作圓滿完成。
作為全國一級拘留所,2014年以來,拘留所成功化解涉及鄰里糾紛、打架鬥毆、債務糾紛,涉訪涉訴等各類社會矛盾400余起,涉及標的1000萬餘元,收到錦旗十余面,先後獲得全國公安監管工作成績突出單位、全國拘留所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成績突出單位、重慶市拘留所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成績突出集體、集體二等功、集體三等功等榮譽。(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