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家串戶,他是紮根基層的社區民警;早出晚歸,他是披星戴月的平安“守護神”。十年光陰,他用一個個足印、一滴滴汗水,築起社區“和諧墻”,撐起社區“平安傘”。家庭矛盾、鄰里摩擦、物業糾紛……這些矛盾在他一張“婆婆嘴”的勸説下被一一化解,他就是重慶市大渡口區春暉路派出所社區民警——陳禮明。
一張“婆婆嘴”築牢社區“安全墻”
“做社區工作就是要豎起耳朵聽,苦口婆心勸。”這是陳禮明任職十年的深刻體會。
2015年,才擔任社區民警不到三年的陳禮明就遇到一件棘手的事。他所管轄的春暉花園小區因缺少監控,導致小區內盜竊案頻發,許多居民家中都被小偷“光顧”。
春暉花園小區修建於上世紀90年代,共有1000多戶居民,3000多人,是轄區內有名的老舊小區。由於年代久遠,基礎設施不完善,小區監控攝像配備數為零。因此每到春節前後,小區盜竊發案率總是居高不下。
陳禮明看在眼裏急在心裏。在調查中,陳禮明瞭解到小區每年有4萬多元公共收入,年終都會返給小區每戶家庭。為何不把這筆錢利用起來,用來給小區購置監控設備?有想法後,陳禮明立即聯繫業委會商討此事。
“大家只需要將今年的公益收入用來購買監控,就再也不怕家裏遭賊了。”在會上,陳禮明提出自己的想法,雖然得到大部分居民支援,但還有小部分居民沒有同意。
“那些不同意的居民覺得每年畢竟能分到幾十塊錢,有總比沒有好。”通過挨家挨戶地調查走訪,陳禮明瞭解到了部分居民的真實想法。為轉變這部分居民的想法,陳禮明開始逐一到府做工作。
“我不同意,我家又沒被偷。”
“你能保證裝了監控就沒有賊了嗎?”
諸如此類的話,陳禮明聽得太多,但是他依然沒有放棄。勸一次不行,那就多勸幾次;有的居民白天不在家,就瞅準下班時間登門。只要居民們一開門,他立即笑臉相對,開始念叨起來:“老師,其實幾十塊錢也幹不了什麼事,不如大家一起集中力量辦大事!”“小區每年這麼多盜竊案,你就不怕自己家也被偷嗎?”
或許是被他那鍥而不捨精神打動,或許是他的念叨讓人聽進去了,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最終所有居民都在同意書上簽了字。
得到居民同意後,物業立即購置15台監控攝像頭,安裝在小區的大門、廣場、樓房門口。有了這“電子眼”,小區的盜竊案發案率呈斷崖式下跌,從每年40多起到逐漸清零。看到小區的治安好起來,當初不少反對陳禮明的居民紛紛來到派出所向他表達歉意,陳禮明總是笑著説:“沒什麼,讓你們住得安全,這是我的責任。”
一張“婆婆嘴”苦勸“釘子戶”成功搬離
調解能力是社區民警不可或缺的一項技能,處理不好就容易造成矛盾激化,作為一名社區民警,陳禮明用真情溝通化解轄區一個又一個“結”。
去年12月,大渡口區義烏商貿城門面拆遷糾紛引起了一起信訪案件。“當時基本上所有的門面都拆了,只有一家因價錢沒談好,一直不同意拆 ”陳禮明回憶道。僵持一段時間後,商場未經店主戴某同意將其貨物搬離門面房,戴某火冒三丈隨即報警稱商品被盜,要求民警立案,希望通過公安介入使自己獲得賠償。
民警調查走訪、調取監控後發現,案件屬於是民間租賃糾紛,排除盜竊嫌疑,不予立案。戴某為此,先後到各級部門陳情投訴、要求監督立案。眼看著矛盾就要再次激化,陳禮明站了出來,將“麻煩事”攬在自己身上。
由於多年的社區工作積累,陳禮明想起,原來,戴某和自己算是“舊交”。之前戴某的兒子與家裏鬧矛盾,離家出走,就是陳禮明找回來的。
“戴老師,你兒子最近有沒有聽話啊,你們父子間關係怎麼樣?”初次來到戴某的門面,陳禮明通過孩子的話題入手,和戴某拉起家常。或許對陳禮明心存感激,又或是出於對陳禮明的信任,戴某開始和陳禮明攀談起來。
剛開始還好,一旦涉及搬遷問題,戴某的態度立馬強硬起來。“這個門面是別人轉租給我的,現在賠償款根本不夠我的成本。這個事情你就別管了,反正我不會同意。”面對戴某的態度,陳禮明沒有選擇“硬碰硬”,而是耐心傾聽戴某訴求。臨走前,陳禮明告訴戴某:“戴老師,這件事情包在我身上。”
事情紛繁複雜,又涉及商場、租賃方、轉租人三方利益,陳禮明絲毫不敢怠慢。
他首先來到商場,向相關負責人反映戴某的困難以及訴求。隨後,他嘗試通過電話聯繫租賃方進行調解,但是在電話中租賃方並不願意與他交談。了解到租賃方家住江津,陳禮明立即驅車前往租賃方的家中進行調解。
兩方調解成功後,陳禮明又開始多次來到戴某家中進行調解。他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告訴戴某,不要鑽“牛角尖”,他已經説服商場,會酌情考慮予以賠償,租賃方也願意多等待一段時間。“戴老師,你要相信我啊,你看你兒子離家出走我都給你找回來了,這件事情我一定讓你滿意”。
經過長達兩個月的擺事實、講法律、道情理,多方溝通交流,陳禮明終於成功化解該信訪案件。戴某和商場雙方做出讓步並以合理的市場賠償數額簽定和解協議,這一場糾紛終於平息下去。
一張“婆婆嘴”護送迷途女孩回家
如果説,化解矛盾糾紛考驗的是本事,那麼幫助幼童回家考驗的則是責任心。
去年9月的一天,當晚淩晨一點,陳禮明和同事正在萬達廣場出警,遇見一個小女孩在外面閒逛。
“那麼晚了只有小女孩一個人,我當時就覺得有點奇怪。”職業敏感促使陳禮明前去細細詢問,才得知小女孩今年9歲,因為和家人吵架離家出走,且她不願告知民警姓名和家庭住址。
“小朋友,大晚上的不回家家人會擔心的。”
“他們才不關心我,我不要他們管,我的事你也別管。”
面對小女孩的倔強,陳禮明非但沒有生氣,而是關切地對她説:“警察可不是壞人喲,我們交個朋友嘛,有什麼都可以對我説。”
陳禮明陪伴小女孩直至淩晨三點,小女孩才勉強透露家庭住址。可就在陳禮明快將女孩送到家時,插曲出現了。女孩謊稱要上廁所,從小區綠植後溜走了。“這麼晚了,孩子遇到危險怎麼辦,無論如何都要儘快找回來!”
從淩晨到第二天晚上,陳禮明睡意全無,耐心細緻地搜尋著一幀幀監控錄影,最後在步行街找到小女孩。小女孩本以為會被他責罵,誰知陳禮明只是和藹地説:“我們都是朋友了,你怎麼能‘騙’我呢?走,我帶你回家。”這下,小女孩徹底被陳禮明感動,表示今後再也不離家出走。
無論多累,陳禮明將群眾關心的事時刻放心上、抓手上、扛肩上。他説:“只有用心傾聽、真誠為民,才能收穫群眾的真心。”
從警十年,寒來暑往,風采不減,初心不變。陳禮明總説,自己天賦一般,只能靠後天努力來彌補。在與群眾交流中,他總是細心傾聽的那一個,耐心勸説的那一個。因此,他“婆婆嘴”的名號,也逐漸在社區中傳開。聽到這樣的外號,陳禮明説:“只要能保護群眾安全,解決群眾矛盾,那這個‘婆婆嘴’我願意一直當下去!”
努力的汗水澆灌出榮譽之花。2013-2015年,陳禮明連續三年被大渡口分局評為優秀公務員,榮獲個人嘉獎兩次、三等功一次;2014-2015年被評為社區工作中表現突出個人,榮獲個人嘉獎兩次;2016年榮獲個人嘉獎一次;2017年獲重慶市公安局個人嘉獎一次……
陳禮明總説:“我只是在平凡的崗位上,幹著平凡的工作。我所做的都是自己應該做的事,履行的是一名人民警察應盡的責任。”(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