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開學季以來,車流量明顯增大,市民駕車出行過程中,難免發生車輛擦挂事故,但在事故發生後,都應理性處理,切勿在現場爭執不休,影響他人正常出行。
2021年9月16日11時14分,一輛小轎車在丹龍路與橫過公路的行人接觸,事故發生後,駕駛人盧某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經民警調查取證,盧某駕駛車輛未注意觀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傷者陳某橫穿公路未走人行橫道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在這起事故中,車輛駕駛人主動承擔責任,第一時間救助傷者,不但未造成交通擁堵,還為雙方友好協商賠償打下了基礎。
9月16日11時38分,市民鄒某駕車在海峽路與冉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雙方在現場一直爭論車損賠償,引發交通堵塞。交巡警接警後迅速到場處理,疏導恢復秩序。經調查,鄒某駕車時未保持安全距離引起追尾,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且雙方車損不大,完全可以自行撤離事故現場。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下,兩名駕駛人意識到不該一時衝動,引發了交通擁堵,並保證今後不犯類似的情況。
同日下午13時56分,在南岸區南湖路,一輛計程車擦挂一輛公交客車,另一輛轎車因躲避不及撞上計程車,致計程車上乘客張某受輕微傷。事故發生後,幾名駕駛員在路上爭論責任和賠償,造成交通緩堵。交巡警聞訊到場,協助救治傷者,勘察現場,恢復交通。經調查,計程車駕駛人駕車時撿東西致車輛失控,承擔第一次事故的全責,並將面臨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轎車駕駛人未保持安全距離追尾計程車,承擔第二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民警對幾名駕駛人佔道爭執、引發交通擁堵的不理智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
民警提醒:交通道路屬於公共資源,在發生損失輕微交通事故後,應快速拍照後撤離現場,切勿在現場鬥氣、爭執,以免引發擁堵,影響他人正常出行,若是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將面臨相應的罰款、記分等處罰。(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