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從調劑式省級統籌起步,待條件成熟後向統收統支省級統籌過渡
內容
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參保範圍、繳費費率、認定許可權、待遇計發以及基金管理
亮點
逐步將新業態從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
7月30日,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將從2020年9月1日起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即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參保範圍和對象、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政策、統一待遇計發標準和調整辦法、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統一經辦流程和資訊系統的基礎上,從調劑式省級統籌起步,待條件成熟後向統收統支省級統籌過渡,實現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區、市)實施了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省人社廳相關人士介紹,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核心內容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參保範圍、繳費費率、認定許可權、待遇計發以及基金管理。
統一待遇計發標準。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的,統一以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市(州),在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該市(州)201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前,暫以該市(州)201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由省人社廳會同財政部門適時統一調整。
統一參保範圍和對象。全省各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其中,以工程項目施工的應按照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和我省統一部署納入工傷保險參保範圍,原已納入的市(州)在統一納入前暫按當地規定執行;逐步將新業態從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
統一費率政策。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以項目工程總造價乘以項目所在市(州)的人工佔比之積確定。目前,我省各地均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了基準費率標準和費率浮動政策,但由於經濟發展狀況、基金支撐能力等差異較大,導致費率差異也較大。為避免一步到位統一費率造成地區間短期內基金收入大幅波動,我省採取“先定標準、適時實施”的辦法,力爭2025年實現全省基準費率統一。
統一工傷認定管轄許可權。我省全面實行工傷保險基金市級統籌以來,工傷認定由各市級社保行政部門負責,這給邊遠地區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帶來極大不便(如三州等地的縣區),也使市級工傷認定工作壓力急劇增加。省級統籌後,工傷認定將由用人單位參保的市(州)、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由工傷認定所在地的市(州)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辦理。勞動能力再次鑒定由省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辦理。(劉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