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林業和草原局《關於穩妥做好禁食野生動物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在全省範圍內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並穩妥做好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退出工作。
《指導意見》所稱野生動物,是指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含人工繁育、飼養的)和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和家畜、家禽不在此列。
《指導意見》發佈後,引起了廣大網友和養殖戶熱議,其中大家最關心的究竟哪些動物可以養殖食用?記者查詢相關資料進行了梳理。
陸生動物方面,根據農業農村部正式公佈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明確了33种家養畜禽種類。目錄屬於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管理。
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於農業生産的品種。省畜牧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也就是説這些動物可以人工飼養,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産品。
目錄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鹋、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此前,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在解讀《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時介紹,傳統畜禽是我國畜牧業生産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中豬、牛、羊、馬、驢、雞等馴化超過上萬年,駱駝、兔、鴨、鵝、鴿、鵪鶉等馴化少則也在千年以上。特種畜禽是畜牧業生産的重要補充,一部分是國外引進種類,在國外至少有上千年馴化史,種群穩定、生産安全,如羊駝、火雞、鴕鳥等;另一部分是我國自有的區域特色種類,養殖歷史悠久,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産業體系,如梅花鹿、馬鹿、馴鹿等;還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種用途種類,主要用於毛皮加工和産品出口,已經有了成熟的家養品種,如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毛皮動物。
水生動物方面,據省水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業農村部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省政府公佈的《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野外種群是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的。
在四川省,有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10種(國家一級:中華鱘、白鱘、達氏鱘;國家二級:大鯢、細痣疣螈、大涼疣螈、水獺、小爪水獺、胭脂魚、川陜哲羅鮭)。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45種(如岩原鯉、鱸鯉、重口裂腹魚、中華鱉、烏龜、黃河高原鰍等)。
列入農業農村部公佈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人工種群,是可以依法依規經營利用的。
目前四川省在依法人工繁育或經營利用的品種有:大鯢(娃娃魚)、胭脂魚、岩原鯉、中華鱉、施氏鱘、西伯利亞鱘、匙吻鱘、暹羅鱷、烏龜、花龜等18種。
省水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野生的烏龜、娃娃魚等不能食用,但人工種群,即人工繁育的子二代以上的種群是可以經營利用的。
此外,人工養殖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已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也可以經營利用。(寇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