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省人社廳發佈消息稱,我省省本級開展參保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申領工作。
記者了解,最近一次參加失業保險的參保地在省本級的下列參保失業人員,可申請失業補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其中,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參保失業人員,可領失業補助金1139.2/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參保失業人員,可領失業補助金712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最長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領。(劉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