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績不佳,悟空財稅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業務部的7名員工接受了一項新懲罰:吃辣條。結果辣條下肚,兩名女員工先後進了醫院。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調查發現,這種“死神辣條”屬於典型的三無産品,包裝上所有相關資訊都是假的,但在網上卻銷售火爆。
該公司食用辣條的7人中,身體反應最強烈的劉小雪,目前面臨著和公司的勞動糾紛。在她看來,公司強行要求她“主動離職”,也是“死神辣條”引起的連鎖反應。
事件經過
業績不佳 公司懲罰吃辣條
這是一包紅色的“死神辣條”,包裝簡單,正面印著大大的骷髏,“世界死神辣,你敢挑戰麼”的廣告詞很醒目。在吃下這包辣條之前,劉小雪和同事們並未想到後果那麼嚴重。
5月7日,又到了悟空財稅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業務部的“懲罰日”。“業績不佳,接受懲罰”是該部門的一項“傳統”,一般在月初進行。此前,該部門曾進行過圍繞辦公大樓跑十圈或者二十圈的懲罰。和往日不同,當天主管李嬌嬌給了兩個選擇:喝下1.5升的礦泉水,或者吃兩小袋“死神辣條”。
“我們當時根本不知道“死神辣條”其實不能吃。”業務部員工小王説,因為都是四川人,大家覺得吃辣條比喝一大瓶水簡單多了,舉手表決後,大多數人選擇了吃辣條,“沒人説吃辣條會有什麼嚴重後果,不然我絕對不會選這個。”
據多名該部門員工確認,當天部門所有員工都吃下了“死神辣條”。
多人不適 當事人被送醫
辣條一入口,燒灼感就十分強烈,但劉小雪還是硬著頭皮吃了下去。沒多久,她胃部開始劇烈疼痛。根據其同事描述,“劉小雪吃完隔了一會兒就開始冒虛汗,從工位上倒在了地上。”隨後,她被同事送到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醫院放射科CT檢查結果顯示,她出現了“小腸炎性激惹表現”。
“我到現在經常胃痛。”劉小雪在家休息了幾天,用了一千多元醫藥費,這筆錢後來公司報銷了,“但其他賠償或者慰問就沒有了。很擔心這個傷害是長期的。”
除了劉小雪,當日食用“死神辣條”的多名員工均出現了不同程度不適。另一名情況相對嚴重的女員工當日也被送醫,檢查結果為胃絞痛,並且打了止痛針。
被要求離職 疑因要求賠償引起
辣條事件一個多月後,在該公司工作一年多的劉小雪于6月24日毫無徵兆地收到了離職通知。
“吃辣條對大家身體造成傷害都是事實,並且有醫院證明,不能因為要求賠償就辭退我。”劉小雪説,公司給出的理由是她業績沒有達到70分以上,“我們部門沒人達到70分,而且我的業績一直算好的。”
劉小雪的多位前同事明確表示,她的業績在本部門排名“平均水準以上”,也有人稱她“業績不錯”。
“這不是辭退,是‘優化’。”7月7日下午,作為劉小雪的前主管,悟空財稅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業務部前負責人(現大客戶經理)李嬌嬌表示,吃辣條確有其事,但辭退劉小雪“主要是她處理這件事的方式方法,對公司太無情了。當然,還有很多其他原因。另外,她的業績也不全是自己的,很多是分公司轉過來的。”
公司回應
業績不佳,屬自願離職
而該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工作人員李佳楠則強調,劉小雪是“自願離職”。“她在離職協議上簽了字的,工資也都發給她了,有轉賬截圖。”勸退劉小雪是因其業績不佳,“她經常被客戶投訴,我們此前也跟她多次溝通過。”
但據劉小雪講述,卻有另一個版本。“離職協議基本是人力填好了其他各項資料,然後逼我簽的。當時守著我,不簽就不讓我走。”根據她提供的錄音顯示,她本不願意簽字,要求公司就辭退原因給出明確理由,並出具書面説明,薪資也要在離職當天發放。
“你要那個離職單幹啥?體體面面地走不好麼?”錄音中李佳楠稱,所有工資和相關提成會在下月發放。7月7日下午接受採訪時,李佳楠稱這筆錢已全數轉給劉小雪,並願意提供轉款截圖。但隨後其不再接聽電話,記者多次申請加微信也未通過。截至發稿,尚未見到該公司轉款明細和劉小雪簽字的離職協議。記者將持續聯繫公司方,厘清來龍去脈。
記者調查
三無“死神辣條”網上銷量可觀
“李嬌嬌是在電商平臺買的辣條。”李佳楠承認,在購買辣條時,相關負責人並沒有料到會産生什麼後果。
在網路上搜索“死神辣條”,不乏各種試吃挑戰視頻。記者從某大型電商平臺購買了一包“死神辣條”,在包裝上,明確註明了“整蠱玩具”以及“禁止吞食”字樣。但查詢包裝上的公司名稱、許可證編號、産品標準號等資訊,全都無法查到。
在電商平臺上,出售“死神辣條”的不只一家店舖,並且銷量還十分可觀。看商品評價,不乏有人反饋“辣住院了”“吃完就胃痛,一直疼”“舌頭疼死,喉嚨疼死”等言論。
在吃完“死神辣條”12天后,因胃部持續不適,劉小雪到醫院復診,胃鏡檢查結果為“慢性非萎縮性胃竇炎”,這是不是“死神辣條”引起的?她仍在苦苦追問。
律師説法
非自願簽離職協議可主張無效
“首先,公司對員工的這種體罰制度顯然是違法的,是無視員工的身體權、健康權;其次,不管是不是員工自己選擇的,吃辣條吃壞肚子是履職期間發生的,是公司對員工進行不當處罰的直接結果,公司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北京市法典航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德志律師表示,就這個方面,公司應當賠償員工醫療費、交通費等直接損失,如醫囑建議應補充營養、臥床休息,還應賠償營養費、誤工費等。但吃辣條是否會引發後遺症、是否需要後續治療、如何賠償,則存在操作層面的難度。“除非有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但就目前而言,如僅是胃部炎症等疾病,能夠鑒定後續治療損失的案例很少。”張德志説。
就劉小雪認為公司強迫她簽離職協議一事,張德志説,劉小雪可以在後續勞動仲裁中主張該協議無效,或者就該協議的效力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無效。“如果有錄音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她在被脅迫或其他非自願情況下簽訂離職協議,可以主張這個民事行為無效。”(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