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日前,《四川省2020年國家教育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導方案》出臺,對考生在考前、考中、考後各環節的防疫應考做了詳細説明。
考前健康狀況監測
各學校負責對在校生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日體溫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
考前簽領准考證
健康資訊正常的考生可予以發放准考證。
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包括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須進行專業評估,綜合研判,其准考證由招生考試機構直接轉交考點。考生憑招生考試機構出具的應考證明進入考點。
來自高中風險地區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員接觸史或有疑似症狀等情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體溫異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離或曾被隔離且未做過核酸檢測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以上情況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實習)崗位屬於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口岸檢疫排查人員、公共交通駕駛員、鐵路航空乘務人員的考生,簽領准考證時,還須提交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證明)。
考試安全防護
所有人員進入考點、考場必須接受體溫測量。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衛生健康部門等專業評估,教育主管部門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考生進出考點、考場時均需佩戴口罩。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進入考場就座後由考生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口罩。
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異常情況,由考點的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發熱考場進行考試,並於當日進行核酸檢測。
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發熱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省教育考試院批准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衛生健康部門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説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考後離場
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文驥 省教育考試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