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個稅補交8000元?竟是因廣州一家公司去年每月給她“發工資”

來源:成都商報 時間:2020-06-25 08:42:59編輯:劉映紅
近日,成都的閆女士在個人所得稅APP做稅務申報,卻發現自己要補交八千多的稅,為此,閆女士覺得很離譜,核對發現,廣州一家公司在去年每月給她“發工資”,金額在三至五千元不等,但閆女士從沒聽説過這家公司,也未曾在這家公司就職,更沒有收到過這筆工資,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意識到補稅金額有誤的閆女士,當即在平臺上申訴,很快平臺受理了該事項,撤銷了閆女士的幾萬元“工資”,6月24日,受理資訊顯示稅務機關調查中。
業內一位資深審計工作者王女士告知紅星新聞,閆女士發生的這種事不是個例,而是在行業內的常見操作,個人資訊被公司買去“避稅”。建議大家在匯算清繳時,要仔細核對受雇資訊等,非個人真實所屬受雇資訊可以直接在APP上舉報申訴,同時也可以更正申報,也不需要再交多出的稅。
個稅申報發現要補交8千元
一家外地公司去年每月“發工資”
距離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截止,還有一週的時間,時間臨近,6月23日,成都的閆女士在工作單位的提醒下,才想起自己還沒有做個稅申報,她趕緊在朋友手機的個人所得稅APP上去做稅務申報。
“申報時,發現竟然要補交八千多元稅,我想著不大對勁,怎麼會有這麼多,仔細查詢核對後才發現,廣州一家公司在去年每個月都給我‘發工資’,金額在三千到五千。”閆女士非常奇怪,她從來沒有聽説過這家公司,更沒有在這家公司工作過,這些“工資”自己也沒有收到過,但卻要補交八千多元的稅。
朋友告知閆女士,這很有可能是資訊泄漏導致的問題,閆女士仔細回憶,“因為工作我去年只去過廣州一次,入住當地一家酒店,很有可能是那一次用了身份證之類的資訊導致資訊泄漏。”

閆女士申訴
意識到補稅金額有誤的閆女士,當即在平臺上申訴,很快平臺受理了該事項,申訴後,撤銷了閆女士的幾萬元“工資”,也沒有要多交的八千多元稅款,6月24日,受理資訊顯示稅務機關調查中。
被“發工資”不是個例
業內人士透露:公司“買資訊”避稅常見操作
閆女士將這件事的遭遇發在了朋友圈,得知另一位朋友竟然也有曾被一家廈門的公司“發工資”的相同遭遇,為此,閆女士擔心不已:“如果沒有發現不對勁,我可能也不知道自己該不該交這個稅,可能就交了,為什麼別的公司會給我發工資?他們怎麼利用我的個人資訊的?”
根據閆女士提供的這家受雇單位資訊,該公司全稱廣州市美銘達網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位於廣州,天眼查顯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勇,經營範圍包括:物聯網服務;資訊技術諮詢服務;多媒體設計服務;廣告業;商品零售貿易等。紅星新聞記者檢索發現,劉勇名下有兩家公司,廣州市美銘達網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電話始終未能打通,還有一家公司名叫阜新市洋銘科技有限公司,記者撥打該公司電話,一位自稱是會計的工作人員表示她從來沒有見過劉勇,也沒有對方聯繫方式。
業內一位資深審計工作者王女士告知紅星新聞,閆女士發生的這種事不是個例,而是在行業內的常見操作,個人資訊被公司買去“避稅”,嚴格説來是偷稅漏稅,“個稅起徵點5000元,這家公司每月給她發3000-5000元不等的工資,也是為了在個稅起徵點上避免交稅,個稅是超額累進稅率,閆女士要交八千多的稅是因為本身收入較高,再加上一年5000*12=60000這個套用資訊的工資,提升到了更高一檔稅率,就會有8000多的稅。”
針對該公司套用的資訊作用,王女士表示,假如自己每月收入20000元,稅額即為:(20000-5000)*20%=3000元,此時套用別人的資訊,可以為自己分擔5000元,自己的稅額即為(20000-5000-5000)*20%=2000元,如果同時套用三個人的資訊,自己的20000元工資平均分攤到4個人身上,每人的工資都為個稅起徵點的5000元,這樣本人不用交稅,被套用資訊的三個人也不需要交稅。但由於閆女士自己收入不低,又被別的公司“發工資”,導致其最後要交的個稅增加。

閆女士朋友圈截圖
同時,王女士建議,今年開始在app上匯算清繳,個人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受雇資訊,非個人真實所屬受雇資訊可以直接在APP上舉報申訴,同時也可以更正申報,就不需要再交多出的稅。
法律解讀:
公司涉嫌偷稅漏稅犯罪
紅星新聞:給閆女士“發工資”的諸如此類公司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翔律師:首先公司可能涉嫌偷稅漏稅犯罪。對於拿到這些資訊的公司的來説,其目的很可能就是通過虛增人員,多列工資支出,以工資的名義把一部分錢抽出去。只要每月以工資名義支出的費用不超過5000元,也不用扣繳個人所得稅。 公司這種行為顯然是嚴重違法的,如果虛列的人員眾多,涉及的稅款金額會比較大。根據《刑法》201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的,構成逃稅罪。
具體來説,公司通過虛增工資的方式多列支出,增加企業成本,導致公司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降低,從而達到不繳或少繳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從另一個角度看,該公司通過盜用其他的人資訊偽造工資支出抽出的資金,很可能最終流入某些個人賬戶,對於這些個人而言,不考慮其行為的刑事責任,單從稅務角度看,顯然也逃避了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同時,考慮公司這種操作的其他目的,可能還涉嫌抽逃出資等問題。
紅星新聞:這樣的操作對被發工資的當事人來説,有什麼損害影響?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翔律師:對於被冒用資訊的當事人來説當然也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可能造成個人應納稅所得額虛增並産生超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造成不必要損失。根據現行稅法,個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會分別扣繳個稅,但應按年度匯算清繳。兩處取得收入的,可能導致個人取得的收入適用的稅率提高,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紅星新聞:此次事件中,除了要多交個稅之外,還存在什麼問題?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翔律師:涉及到個人資訊保護的問題,這是當前很嚴峻的挑戰,通過得到的個人資訊偽造一個員工名冊、一份工資表,對公司來説並不困難,這樣做主要是因為公司以發放工資的名義列支成本不需要發票,容易逃避監管。已經發生過多起重大的個人資訊泄漏事件,給當事人造成了經濟上以及精神上的損失。國家有必要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加大制裁力度,確保資訊技術高速發展的同時,保護個人資訊的安全。
紅星新聞:在個稅申報上面如果發現這類問題,有什麼建議?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翔律師:建議大家一方面,是要儘量保護好個人資訊,確保不被泄漏;另一方面在個稅匯算清繳時,如果發現有問題,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資訊,由稅務機關來處理;另外,還可以考慮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紅星新聞 馬天帥 劉成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