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從阿壩州紀委獲悉,阿壩州紀委、阿壩州紀委監委于昨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嚴明防汛減災工作紀律的通知》,將堅決整治防汛減災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對行動遲緩、敷衍塞責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將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當前,阿壩州已進入主汛期,防汛形勢嚴峻。阿壩州委、州政府對此作出了一系列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決策部署。為確保防汛減災工作順利開展,該通知從三個方面明確了紀律要求。
一是嚴明紀律,壓實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各級黨組(黨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督促各級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AB崗制度,堅決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崗、管理到位;督促各責任單位加強預警監測,明確監測方式和人員,落實群眾聯動響應機制,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嚴格執行值班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汛情資訊暢通,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險情,遇有緊急情況立即上報。
二是著力整治“四風”突出問題。堅決整治防汛減災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對欺上瞞下、虛報謊報災情資訊的,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離職守、臨危退縮的,對推諉扯皮、不服從指揮而貽誤工作的,對行動遲緩、敷衍塞責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嚴查違紀問題。切實加強對防汛減災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防汛減災決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防汛減災資金和物資調撥、分配、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截留、挪用、私分防汛資金、物資和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徐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