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記者從成都餐飲同業公會獲悉,為全面推廣使用公筷公勺,進一步引導廣大市民提升用餐文明意識、養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動全社會形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圍,成都餐飲同業公會、成都市消費者協會聯合製定了《成都市餐飲業公筷公勺使用規範》,並引導會員單位、各餐飲單位遵照執行。即日起,規定正式實施。
餐飲企業100%配備公筷公勺 顏色為白色或類白色 印“公筷”“公勺”字樣
據了解,成都餐飲業公筷公勺使用規範適用於成都各种經濟類型的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飯莊、酒家、酒樓、餐館、餐廳(含飯店、賓館、酒店、度假村、農家樂中對外經營的餐廳)、火鍋店、小吃店、快餐店、麵館,以及集體用餐配送企業。
在公筷公勺要求方面,明確必須在規格和顏色上明顯區別於自用筷勺,材質應符合GB 4806規定的品質要求。其中,公筷材質宜採用塑膠、竹、木、陶瓷、金屬等,顏色宜為白色或類白色,長度比自用筷長3~4釐米,公筷粗端宜印(燙)“公筷”字樣。公勺材質則宜採用陶瓷、食品級不銹鋼,顏色宜為白色或類白色,勺柄長度應比自用勺勺柄長且明顯不同於自用勺,勺柄處宜印(燙)“公勺”字樣。
根據要求,餐飲服務單位應100%配備並提供公筷公勺,主動引導賓客使用公筷公勺,同時根據餐桌規格、實際用餐人數、菜品類型與菜品數量等實際消費場景,擺放相適應的公筷公勺,採取一人雙筷或一菜一筷(勺)等擺放形式。
值得一提的是,火鍋類餐飲服務單位還應提供與私筷、常規公筷具有區分度的“生料專用公筷”,而自助餐或消費者自行取餐的餐飲服務單位,則應配置與菜品對應的、便於取用的公筷公勺,並儘量配置單獨擺放公筷公勺的托盤或托架。
對於宴席、宴會等大規模人群聚集性消費的餐飲服務單位,該規範則倡導各取所食,不互夾菜。
公筷公勺被誤用 餐廳應立即更換 剩餘食品打包也須用公筷公勺
規範提出,就餐人員若誤將公筷公勺作為個人食具使用,餐廳服務員應立即更換。就餐人員若誤將公筷公勺作為個人食具使用,餐廳服務員應立即更換。
此外,規範還明確,使用公筷公勺取用餐盤內靠近自己的菜品(點心),不用公筷公勺隨意翻拌,使用公勺舀湯應避免湯汁溢出。餐後剩餘食品打包或撤盤時,應使用公筷公勺。
消毒衛生和管理方面,餐飲服務單位應將公筷公勺配置納入日常備餐流程、擺臺標準、出餐流程、上菜流程、引導流程與洗消流程等管理環節。同時,公筷公勺應單獨存放,在工作臺上應有顯著的字樣標明公勺公筷擺放處,並標注消毒日期。
引導就餐新習慣 用餐前應進行專門講解 餐飲商家執行不到位將被約談通報
作為一種新的就餐習慣,要儘快在大眾中普及並接受也並非一件易事。對此,規範提出,餐飲服務單位應在大堂、餐廳醒目處張貼使用公筷公勺的宣傳海報,或在宣傳屏播放宣傳片,並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持續引導、提醒用餐者使用公筷公勺。
用餐前,服務員應主動宣傳和引導賓客使用公筷公勺,並介紹公筷公勺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此外,規範建議應將公筷公勺使用情況列入各類先進、示範店評選標準,促進餐飲服務單位推廣使用。
據了解,為推動使用公筷公勺落實到位,成都餐飲同業公會和成都市消費者協會將報請相關主管部門批准,對餐飲單位的執行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工作。針對執行不到位的餐飲服務單位,將進行約談、通報;對拒不配合與整改的單位,將取消其參評各類先進、示範店的資格。(陳碧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