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繳納時間影響購房資格?最新官方通知來了

來源:四川線上 時間:2020-05-20 09:39:30編輯:謝川霞
5月19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因持續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根據成都市人社部門有關規定,該局發佈《關於疫情期間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在住房限購審查中繳納時間認定的補充通知》,對參保單位職工個人在住房限購審查中的社保繳納時間認定進行了調整。
一、參保單位職工個人在2020年6月底前購房時,受疫情影響參保單位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提供的連續繳納社保證明未能正常顯示1至6月社保繳納金額的,視為連續繳納,其購房資格不受影響。
二、參保單位職工個人在2020年2月至6月購房時,參保單位享受階段性免征三項社會保險費的,提供的連續繳納社保證明中單位繳存金額為“0”且個人金額已繳存的,其購房資格不受影響。
三、參保單位職工個人在2020年7月至12月購房的,企業和經營主體與市級或各區(市)縣社保局簽訂緩交協議緩交社會保險費的,緩交期間視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購房資格不受影響。
四、本通知與成住建防疫發〔2020〕28號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雷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