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國家衛健委網站發佈最新通知,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和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老師授課時不需戴口罩;學生應隨身備用口罩;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
《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指出,要登記排查入校全體人員。提前掌握教職工(包括教師,以及食堂、保潔、保安等後勤服務人員)和學生健康狀況,建立健康狀況臺賬,做好健康觀察。要求所有師生員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學校。對有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人員,應督促其及時就醫,暫緩返校,嚴禁帶病上課、工作。
科學佩戴口罩。學生應隨身備用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口罩佩戴應遵循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原則。
加強近視防控。疫情期間,學生戶外活動減少,電子産品使用過多,增加近視發生和進展的風險,師生家長要引導學生注意做好近視的防控。適當科學運動,平衡營養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機體免疫力。
途中防護要求。上、下學途中要堅持家庭、學校“兩點一線”,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動。最好採取步行、自行車、私家車方式上下學,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車時應注意個人防護,不與他人交談,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學到校或下學到家應及時洗手。
注意工作人員防護。老師授課時不需戴口罩,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員應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和定期洗滌、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劑,標識明確,避免誤食或灼傷。清潔消毒人員在配製和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應做好個人防護。
此外,《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指出,嚴格落實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個人防護措施。嬰幼兒應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離家到托幼機構,因嬰幼兒特殊生理特徵,不建議戴口罩;托幼機構教師、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食堂工作人員還應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清潔消毒人員在配製和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應做好個人防護。
教職工或嬰幼兒每日入園前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嘔吐、腹瀉等症狀,應及時向托幼機構報告,並按有關規定採取居家觀察或就醫排查等措施。
在園期間,教職工或嬰幼兒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嘔吐、腹瀉等可疑症狀,應當立即上報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採取隔離,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去定點醫院就醫。儘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