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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因履職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者 及時認定為工傷

來源:四川新聞網    時間:2020-01-26 09:47:48    編輯:祝麗思


  25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指出,對於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的醫護、防疫等有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要及時認定為工傷。
 

  具體內容包括:
 

  一、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工作。對於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的醫護、防疫等有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規定,及時認定為工傷。
 

  二、切實做好工傷醫療救治工作。依法保障工傷職工享受工傷醫療救治等工傷保險待遇權利。對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工傷職工救治使用的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涵蓋的藥品和診療項目以及使用有關住院服務設施費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三、切實做好工傷保險服務工作。市人社局工傷處安排專人負責疫情期間的工傷保險政策宣傳,落實資訊收集和報送等工作。市和各區(市)縣人社部門遇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的工傷申報案件,要開闢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綠色通道,提供優先服務,縮短辦理時限,要積極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保險待遇,並及時逐級上報有關處理情況。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暢通資訊渠道,收集因防控疫情出現的工傷情形等資訊。(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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