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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疫”防線上的稅務藍||成都稅務:2月申報期延長 發票寄遞暫時免費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2-02 19:45:36    編輯:李光超


  2月3日,成都各類市場主體將陸續開工。據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消息,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便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靈活安排工作,切實加強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的安全防護,從稅收方面大力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成都市稅務局全面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部署,有針對性地制定多項硬措施好辦法。
 

  延長2月申報期至2月24日
 

  本著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態度,成都市稅務局于1月31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稅務系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積極做好全市稅務系統特別是辦稅繳費服務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市22個區(市)縣稅務局嚴格按照地方黨委政府對政務服務中心等窗口單位的具體要求,制定辦稅繳費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通知要求,成都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延長了全市申報納稅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全市範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與此同時,全市稅務部門將提前採取相應措施,確保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納稅人的稅控設備能夠正常使用,增值稅發票能夠正常領用和開具。
 

  3月31前辦理髮票寄遞業務暫免郵費
 

  成都市稅務部門將全力引導納稅人、繳費人多走網路,實現絕大多數事項“全程網上辦”。提倡遵循“非必須、不進廳”的原則,納稅人和繳費人可選擇四川省電子稅務局、“四川稅務”手機APP、“四川稅務”微信公眾號、自然人扣繳客戶端、個人所得稅APP、社保客戶端、成都稅務號等網路途徑辦理稅費業務,或郵寄等“非接觸式”資料送達途徑,減少現場辦稅(費)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稅務部門還與郵政部門聯合決定,在2020年3月31日前對選擇郵寄方式領用發票的納稅人全部免收郵寄費用。
 

  此外,企業(個人)有特殊業務確需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的,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成都稅務號預約辦稅渠道提前預約。成都市稅務局將通過辦稅服務廳數字監控平臺,實時展現各辦稅服務廳服務資源和納稅人流量,科學合理控制各時段人流量,對服務窗口實行間隔開放,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以保持大廳空氣流通,減少人員聚集,為納稅人和繳費人提供安全高效的線上線下辦稅繳費環境。
 

  對疫情進口物資實施免稅政策
 

  2月1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6號),對此,成都市稅務部門將嚴格落實政策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實行更優惠的進口稅收政策。對本公告項下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其中,已徵稅進口且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增值稅進項稅額未抵扣證明》,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手續;已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僅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消費稅手續。”
 

  成都市稅務局局長張津表示,成都市稅務部門將依法著力支援公益捐贈,為企業和個人輔導落實好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以及其他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全市稅務系統針對疫情防控企業涉稅業務一律依法“特事特辦”,對疫情防控物資企業所需發票按A級納稅人供應,鼓勵社會各界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曹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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