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和“溫度”並存 茂縣法院讓民族團結之花越開越艷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8-27 10:04:59編輯:劉映紅
“法律是嚴肅的,但是當我們走出法庭後,我們還是盡最大的努力去幫助老百姓,去溫暖老百姓。”茂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胡星説。
今年2月,茂縣人民法院開庭了一起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的案子,被告人被判刑後,家裏小朋友便無人撫養,法院幹警“走”出審判庭之後,積極對接了福利院。胡星説,“我們想做的是至少保障小朋友有人照顧。當然,要做就做到底、做好。7月,法院的女性法官一起去看望了這個小朋友,希望能盡我們的努力,發揮女性的溫暖,給小朋友提供一些幫助。”

訴訟服務大廳一角
獨具羌文化特色的訴訟服務大廳、週二免費開放的信訪接待室、放滿民族政策法規書籍的職工書屋……走進茂縣人民法院,隨處可感受到民族團結進步濃厚氛圍。
近年來,茂縣人民法院圍繞“加強民族團結教育 全面構建和諧社會” 的工作主題,一手抓審判工作,一手抓民族團結,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為全縣民族團結與社會和諧穩定營造了良好的司法環境,被州、縣命名為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以及被命名為阿壩州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
前端:打造“便民、親民、向民”“接地氣”的環境和服務
“法院作為民族地區基層的審判機關,我們扮演的是化解社會矛盾的角色。”隨著胡星的講解,我們來到了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這裡懸挂的是兩幅羌繡,上面寫著8個字——‘法治之鄉 古羌茂縣’, 凸顯了法院與轄區內各民族人民群眾共同構建和諧、法治茂縣的美好期盼。” 茂縣境內居住有藏族、回族、漢族等18個民族,其中,羌族佔92.7%,是全國最大的羌族核心聚居區。而羌繡作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是茂縣羌族民俗中獨特的符號,將民族文化特色融入法院文化建設中,一改法院“冷冰冰”的形象,在滿足訴訟功能的同時,讓來訪群眾産生熟悉的親切感。
在訴訟服務中心,向各民族人民展示茂縣人民法院的工作概況的播放宣傳片機器,設置了便民醫藥箱、手機充電站、雨傘的便民服務區,放置了上訴指南、財産保全等手冊的宣傳資料欄一應俱全。

宣傳資料欄

放在服務窗口,刻有“公正司法,一梳到底”的羊角梳吸引了我們的眼球,“這是法院為更貼近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生活習俗所設計的,您看到的這句話表明的是我們的法官為當事人梳理案情也梳理他們的生活,體現出我院全院幹警公正司法的決心和司法為民的情懷。不僅如此,在羊角梳的另一面寫的是‘天平地平 一視公平’的宗旨。”胡星説,“我們法院的設施都是便民、親民、向民的,在每週二還設置了信訪接待日, 由院領導接訪,為的是讓來訪群眾理有處訴,事有人管。”胡星介紹説。
民族團結進步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茂縣人民法院在“前端”打造貼近當地群眾生活、“接地氣”的環境和服務,拉近了法院與受眾的距離,以實際行動維護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中端:立足民族特色 俯下身子為人民
不僅如此,法院還通過設置法院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宣傳欄、在職工鍛鍊室懸挂56個民族簡介圖、在職工書屋定期更新民族政策法規相關書籍等營造民族大團結的濃厚氛圍,將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理念貫穿于審判工作的始終。
胡星介紹道:“訴前調解是我們開庭前必做的一個工作,竭力把矛盾化解到訴前。如果遇到在偏遠山區,行動不便的當事人,我們就背上國徽,把法庭搬到村民家門口去,現場辦案,我們也稱之為巡迴法庭。”


巡迴法庭

巡迴法庭制度是指法院為方便群眾訴訟,在轄區設置巡迴地點,定期或不定期到巡迴地點受理並審判案件的制度。巡迴審判工作是茂縣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工作,能有效解決艱邊遠地區訴訟審判難的問題,現已開展100余次。“在審理的過程中,我們也會邀請村民來旁觀,為的是發揮好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案件審理效果,這樣一來也能加強偏遠地區少數民族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胡星補充道,“在法院工作上,民族地區有民族地區的特點,五個片區特色法庭便是我們打破傳統,俯下身子為人民的大膽創新。”
茂縣人民法院立足茂縣本地區各片區的案件類型,充分發揮法院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司法職能,分類建成功能各異具有民族特色的家事法庭、園區法庭、旅遊法庭、交通事故法庭、羌語法庭,這五大功能各異、各具特色的法庭充分保障少數民族群眾訴訟權利,在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幹警承諾欄

“我們做的所有事情,就像是幹警承諾欄上許諾的那樣。”胡星説。
“選擇了當法官,得無私地托起公平和正義。”
“乾淨做人,誠實做事;敢於擔當,無愧於心。”
……
這是在承諾欄上看到的,從院長到55名幹警,再到23位聘用制書記員,每一個人都在承諾墻上許下了承諾。
長期以來,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司法為民、服務便民”理念,充分利用資訊優勢,以網上立案、遠端自助服務終端、微信開庭公告等措施的實施,大大減輕當事人訴累,方便群眾參與訴訟活動,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後端:延伸司法服務,溫暖老百姓
茂縣人民法院始終將增進民生福祉,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作為民族團結進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功能。胡星稱:“法院作為一個嚴肅的國家機關,但是深入人民群眾,必須要俯下身,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讓法院的功能不僅局限于審判。”
在2017年6月24日5點45分疊溪鎮發生高位山體垮塌災害,全法院幹警立即到崗,第一時間成立疊溪鎮垮塌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進行24小時值班。“我們第一時間集結志願服務隊前往災區,記得當天上午7點過第一批就走了,到現場去搶險救災。”胡星有些自豪,“在現場,我們還設立了法律諮詢點,發揮法院工作特長,利用調解經驗,及時對受災群眾進行法律援助和情緒安撫。” 


深入農戶開展脫貧攻堅工作

近年來,茂縣人民法院提供救助案件15件22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6.8萬餘元。選派了5名包村幹部、1名“第一書記”常態化開展走村入戶工作,為幫扶村爭取文化建設項目資金10萬元,推進6個村兩委活動室及衛生室建設……
“在法院踐行司法公正,深化民族團結進步的工作進程中,人民群眾便是我們的考官。”茂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林尚華談及法院下一步的工作計劃稱:“要從小事做起,為群眾做實事、辦好事,力爭為各族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司法服務。加大力度開展更加豐富多彩的法治進鄉村、進社區、學校、企業、寺廟等‘七進’活動,形成全民受教育,人人促團結的生動局面。要在審判執行、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基礎建設等各項工作實現新突破,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全面提高,人民滿意度持續提升,讓民族團結之花越開越艷。”(謝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