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出臺依法規範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五項措施 為企業紓困解難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8-21 10:21:23編輯:劉映紅
為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促進統籌推進疫情常態化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四川省公安廳對外公佈《服務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依法規範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五項措施》。
嚴厲打擊涉企犯罪。加大對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嚴懲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依法維護市場主體及其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者的合法權益。
快偵快辦涉企案件。對市場主體的報案求助,公安機關都應當立即接受、立即核查。除特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外,涉及市場主體的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後三個月內辦結。
審慎適用強制措施。企業及法定代表人、重要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涉嫌經濟犯罪,如有自首、立功表現,認罪認罰,主動賠償被害人並獲得被害人諒解、達成刑事和解,符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條件的,一律不採取羈押性強制措施。
嚴格界定涉案財産。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物與合法財産,對處於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涉案企業基本賬戶、主要經營性賬戶和經營性資産不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切實暢通維權渠道。涉案企業對本地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有異議的,上級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核查反饋;對異地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有異議的,本地公安機關應當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協助企業維護合法權益。(鄒邇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