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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疫情 成都發佈社保費繳費新標準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2-17 13:28:56    編輯:陳姝悅


   近日,成都出臺“延、緩、降、保、穩”五項社保政策,全力支援企業和經營主體防控疫情、紓危解困、健康發展。2月17日,成都發佈社保費降率調基繳費新標準,“調基降率”後,成都市用人單位及職工、個體參保人員的最新繳費標準都有所改變。




  熱點問題

  支援用人單位防控疫情紓危解困,降低社保費率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一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費率繼續執行16%;二是在失業和工傷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後,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其中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費率分別按0.6%、0.4%執行;工傷保險費率在現行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規定基礎上下調50%。三是在下一個工傷浮動費率調整週期(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按照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政策應當調整上浮的暫不上浮。
 
  2020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過渡比例是多少?

  受疫情影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和個體參保人員暫緩執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過渡辦法,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仍按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的50%執行。在2019年社平工資公佈前,暫使用2018年社平工資計算繳費基數下限,待2019年社平工資公佈後再進行差額補收、結算。疫情解除後,國家、省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有新的規定後從其規定。
 
  用人單位職工工資低於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已按社平工資的55%繳費了怎麼辦?

  用人單位職工2020年1-2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已經按社平工資的55%核定繳費的,待2019年社平工資公佈後進行差額結算。
 
    參保單位通過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保費的扣款時間:社保經辦機構將在2月20日對可以繳納2月社保費的用人單位進行銀行代扣;在3月20日對可以繳納3月社保費的用人單位進行銀行代扣。4月起,每月10日進行銀行代扣。
 

 
  熱點問題
 
  個體參保人員2020年已按社平工資的55%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怎麼辦?

    2020年2月6日起,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社平工資50%執行。疫情解除後,國家、省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有新的規定後從其規定。
 
    個體參保人員委託銀行代扣社保費的扣款時間:每月21日(12月15日)代扣當月社保費。(溫彩苓 成都市人社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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