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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社保費”當以保障員工權益為前提

來源:四川線上    時間:2020-03-10 11:36:38    編輯:田佳平


  人社部3月6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強調,社保費減免政策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個人的各項社會保險權益。我國社會保險遵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繳費和待遇相關聯的原則,按照現行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都足額繳費,個人權益才能完整記錄。“這次因特殊情況出臺的減免政策,但只要職工個人足額繳費,就不會減損個人權益。”(3月9日人民網)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國各地不少企業的生産經營都出現了嚴重困難,截至3月6日,已有29省份出臺了社保費減免政策文件,按照國家規定的高限執行免、減、緩政策,最大程度緩解企業的實際困難,幫扶企業渡過難關。然而,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權益是否會受到影響,不免令人感到擔憂。對此,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態,減免企業社保費不影響員工權益,無疑給廣大員工吃了一顆“定心丸”。筆者認為,疫情特殊時期幫扶企業,也不能以犧牲員工的合法權益為代價,各地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就當以保障員工權益為前提。

  目前,全國各地企業陸續開始復工復産,由於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産達一個多月,還要按照國家政策保障員工必要的工資福利待遇,有支出無産出,很多企業因資金嚴重短缺而陷入困境。2月20日,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對企業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減免政策一齣臺,受到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普遍歡迎。這項為企業解困的政策可謂及時雨,為企業節省了大量的人工成本,大大減輕了經濟壓力和負擔,從而讓企業逐漸“緩過勁”步入正軌。

  根據人社部等三部門的通知,各地社保減免政策統一從2月份開始執行,對已徵收的2月份社保費,可退費也可衝抵未來繳費。此外,緩繳政策與減免政策有序銜接,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社保減免政策實行後,首先,最大的衝擊就是短時間內導致社保資金積累嚴重縮減,這對退休員工來説,就會擔心養老金髮放受到影響,或延遲發放,或發放時遭剋扣。對這樣的擔心,人社部則表示,中央作出這一決策,是經過慎重考慮、反覆測算的,而且還有週全的應對舉措,完全可以保障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也可以保障制度長期可持續。儘管從國家層面沒有問題,但也要考慮部分養老金髮放本來就困難的地區,應提前做好社保資金統籌和調配工作,要用按時足額發放的事實,來徹底打消退休員工的顧慮。

  再者,按照現有醫保政策,醫保斷交後從當月開始,將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斷交超過3個月,繳費年限就必須重新計算。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首先要保證生産經營的資金,根據社保減免費政策,醫保斷交超過3個月的現象不可避免,也將大量存在。如果當地醫保部門依然按現有醫保政策執行,員工生病住院就無法報銷,而繳費年限又要重新計算,將直接影響之後住院大病的報銷最高限額,顯然員工的權益受到了損害,也是不公平的。因此,社保減免費政策在各地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如果地方有關部門抵制和違背政策規定損害員工利益的,應該對相關負責人嚴肅問責和懲罰。同時,員工也可以通過投訴、舉報,或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總而言之,任何幫扶企業渡難關的舉措,都不能以犧牲員工的合法權益為代價。落實社保減免費等政策,就是一塊檢驗保障員工權益的“試金石”,期待各地在幫扶企業復工復産的同時,也要充分保障好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丁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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