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疫情賣假口罩籌賭資 四川一男子獲刑三年八個月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3-10 11:19:42 編輯:陳姝悅
為籌措賭資,編造“口罩”“體溫計”銷售資訊,騙取10萬餘元“貨款”……3月9日,成都金牛區人民法院通過與成都大邑縣看守所遠端視頻連線,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防疫物資的詐騙案,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金牛區法院審理判決的首例防疫物資網路詐騙案,從立案到審結僅用時3個工作日。
今年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閒宅在家的劉某玩起了網路賭博,但自己手頭緊張,為籌措賭資他打起了虛假出售防疫物資的主意。他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廣泛發佈出售口罩、體溫槍等防疫物資的虛假資訊,想著可以先借用“貨款”玩幾把,等贏了錢再藉口貨源緊張把“貨款”退還給買家。為了更快獲取資金,他主動在微信購物群裏添加了蔣某的微信,稱自己有口罩貨源,3.5元一個,詢問其是否需要。經過協商,蔣某在劉某處預定了10000隻口罩,並支付了10000元定金。為了騙取蔣某的信任從而騙取更多錢財,劉某又以暫時無貨為由不僅向蔣某退還了10000元定金,還向其支付了500元違約金,這一舉動成功取得了蔣某的信任。幾日之後,劉某告知蔣某自己已找到貨源,出於前期的信任,這次蔣某向劉某一次性預定了30000個口罩,並支付30000元作為定金。與此同時,劉某還通過朋友牽線,先後兩次以出售體溫槍300個為由,騙取了何某“貨款”76500元。當這些防疫物資“貨款”在網路賭博中全部輸光後,劉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向受害人蔣某説明瞭詐騙的事實。蔣某報案後,劉某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到公安機關投案,主動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劉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不僅沒有積極支援防控,反而為了非法謀取賭資,利用疫情災害導致疫情防控用品供應緊張、購買困難的情勢,通過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廣告方式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情節惡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依法從重處罰,綜合被告人自首、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所得贓款106,500元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宣判後,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願意接受法律的懲處。(張先廷 孫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