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計程車漲價”可以,但要補上公共出行短板
來源:四川線上 時間:2020-01-14 11:48:31 編輯:田佳平
全國有9個城市宣佈,將在春節期間上調計程車費。其中,安徽黃山、阜陽,浙江杭州、金華,江蘇淮安、連雲港,廣東珠海等7個城市將在打表價上直接加收費用,每趟次加價3到10元不等。例如,杭州打車起步價要23元。(1月12日《揚子晚報》)
除了報道裏提到的9個城市已經明確允許“計程車春節可以漲價”之外,另外還有一些城市準備跟進,浙江麗水、四川瀘州、吉林白山、廣東惠州也在籌備春節期間計程車漲價事宜。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有贊同的聲音,也有反對的聲音。贊同的聲音認為:允許漲價是對勞動價值的尊重,人家計程車司機放棄了團圓的機會,價格上當然需要高些。反對的聲音認為,不能逢節必漲,春節期間油價漲了嗎?春節期間付出的勞動增加了嗎?如果沒有,那就不應該漲價。
筆者更贊同“允許漲價”的説法。春節期間,我們大家都放假休息了,都歡歡喜喜團圓了,而計程車司機放棄了“愜意的生活”,放棄了休息的時間,繼續為市民服務,即便汽油沒有漲價,即便勞動沒有增加,但他們付出的是其他方面。因此,在春節期間“多收入一些”是該有的回報。一如我們能夠寬容“飯店春節漲價”是一樣的,這個時候的勞動付出和普通日子的勞動付出是有本質區別的。再説了,勞動法還有關於“節日值班三倍工資”的規定,計程車司機“節日期間多收費”是對勞動價值的認同,是對加班加點的該有回報。
但是,如果全國各地都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帶給普通百姓的也會是一種傷痛,增加了資金的付出,誰心裏也不高興?春節期間,除了出門看看世界,還有不少人忙著探親訪友,城市裏的出行需求也大幅增長,而假期工作的計程車司機卻變少了,這也讓打車難頻頻成為春節期間的熱搜話題。某平臺發佈的數據報告顯示,2019年最難打車的10天中,6天都是春節期間。
這樣的數據其實暴露了一個問題:節日出行的公益服務是個短板。地鐵人來人往,公交擠不上去。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是可以的,但請補上公益出行“車不夠用的”短板,要讓老百姓有更多出行選擇。這讓筆者想到了江蘇沛縣的做法。每年春節的時候,江蘇沛縣縣委、縣政府都會要求公共交通部門回應“市場需求”:一個是汽車站的車輛需要加開“春節短途專車”,方便市民到農村走親戚;一個是公交車需要加開車輛,延長出車時間。比如在購物多的地方加開“購物公交”、“買菜公交”,在鄉村開足“村莊公交”,讓走親戚的、逛大街的、遊公園的人群都能“坐上公共出行工具”。
另外,是否可以考慮給“春節期間的計程車”發放“春節運作補貼”?既能讓計程車“多賺點錢”又讓老百姓“不多花錢”? 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尊重勞動也要補上短板。(郭元鵬)
除了報道裏提到的9個城市已經明確允許“計程車春節可以漲價”之外,另外還有一些城市準備跟進,浙江麗水、四川瀘州、吉林白山、廣東惠州也在籌備春節期間計程車漲價事宜。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有贊同的聲音,也有反對的聲音。贊同的聲音認為:允許漲價是對勞動價值的尊重,人家計程車司機放棄了團圓的機會,價格上當然需要高些。反對的聲音認為,不能逢節必漲,春節期間油價漲了嗎?春節期間付出的勞動增加了嗎?如果沒有,那就不應該漲價。
筆者更贊同“允許漲價”的説法。春節期間,我們大家都放假休息了,都歡歡喜喜團圓了,而計程車司機放棄了“愜意的生活”,放棄了休息的時間,繼續為市民服務,即便汽油沒有漲價,即便勞動沒有增加,但他們付出的是其他方面。因此,在春節期間“多收入一些”是該有的回報。一如我們能夠寬容“飯店春節漲價”是一樣的,這個時候的勞動付出和普通日子的勞動付出是有本質區別的。再説了,勞動法還有關於“節日值班三倍工資”的規定,計程車司機“節日期間多收費”是對勞動價值的認同,是對加班加點的該有回報。
但是,如果全國各地都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帶給普通百姓的也會是一種傷痛,增加了資金的付出,誰心裏也不高興?春節期間,除了出門看看世界,還有不少人忙著探親訪友,城市裏的出行需求也大幅增長,而假期工作的計程車司機卻變少了,這也讓打車難頻頻成為春節期間的熱搜話題。某平臺發佈的數據報告顯示,2019年最難打車的10天中,6天都是春節期間。
這樣的數據其實暴露了一個問題:節日出行的公益服務是個短板。地鐵人來人往,公交擠不上去。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是可以的,但請補上公益出行“車不夠用的”短板,要讓老百姓有更多出行選擇。這讓筆者想到了江蘇沛縣的做法。每年春節的時候,江蘇沛縣縣委、縣政府都會要求公共交通部門回應“市場需求”:一個是汽車站的車輛需要加開“春節短途專車”,方便市民到農村走親戚;一個是公交車需要加開車輛,延長出車時間。比如在購物多的地方加開“購物公交”、“買菜公交”,在鄉村開足“村莊公交”,讓走親戚的、逛大街的、遊公園的人群都能“坐上公共出行工具”。
另外,是否可以考慮給“春節期間的計程車”發放“春節運作補貼”?既能讓計程車“多賺點錢”又讓老百姓“不多花錢”? 允許“計程車春節漲價”,尊重勞動也要補上短板。(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