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2018年11月16日)
四川是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肩負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大使命。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設美麗四川,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內容,謀劃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長遠性、開創性工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從實踐到認識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事關全局的重要位置來抓,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推動生態文明體系初步形成,綠色發展方式持續轉變,環境污染防治初見成效,生態系統保護明顯加強,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美麗四川建設紮實推進。
同時,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少數幹部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産業結構偏重、産業佈局不夠合理,污染物排放處於高位;區域性流域性污染較重,季節性區域大氣污染問題較為突出,流域水環境污染形勢嚴峻;治理能力保障支撐不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城鄉生活垃圾處置能力不足,環境監管的科技化資訊化水準不高。這些問題,成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制約,成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明顯短板。
進入新時代,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全省上下必須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緊攻堅,堅決打好標誌性污染防治重大戰役,加快推進美麗四川建設,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産生活環境。
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順應時代潮流和人民意願,站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略高度,提出了堅持生態興則文明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堅持建設美麗中國全民行動、堅持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等系列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為什麼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麼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系統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力指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為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全面系統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密結合起來,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
(一)落實黨政主體責任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落實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態環境品質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省、市、縣三級要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把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每年將落實情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建立污染防治攻堅重點縣清單,實行省直部門、國有大型企業、科研院所與重點縣“一對一”結對攻堅。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常態長效機制。加強力量配備,繼續夯實網格化監管基礎,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完善交辦、巡查、約談、督察機制,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督察。定期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督察“回頭看”,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二)強化考核問責
建立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以約束性生態環境保護指標為導向的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體系,對接落實中央出臺的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辦法,研究制定我省《實施細則》,對生態環境保護依法行政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品質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品質獎勵激勵制度,對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的地區予以項目支援。
嚴格責任追究。對市(州)黨委、政府及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省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執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後、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約談主要負責人,同時責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州)、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轉任重要職務。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違法違規審批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對造成生態環境品質惡化、生態嚴重破壞的,對生態環境事件多發高發、應對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目標
到2020年,生態環境品質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準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到2035年,生態環境品質實現根本好轉,建成全國生態環境示範區,美麗四川建設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實現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大氣環境品質明顯提升。到2020年,全省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3.5%,地級及以上城市大氣環境達標比例力爭超過5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均比2015年減少16%。到2035年,全省大氣環境品質根本好轉。
水環境品質全面改善。到2020年,全省87個國考監測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高於81.6%,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7.6%,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高於90%,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減少12.8%、13.9%。到2035年,全省水環境品質根本好轉,水生態系統趨於健康。
土壤環境品質趨穩向好。到2020年,全省大宗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得到有效處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5年,土壤環境品質持續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可控。
五、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促進經濟綠色低碳迴圈發展
優化空間佈局。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調整。嚴格環境準入,根據《四川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立足各類主體功能區定位,制定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産業佈局開展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産業佈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對國家級新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關城市政府就此制定專項計劃並向社會公開。
調整産業結構。促進傳統産業優化升級,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産品加工等行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産改造或清潔化改造,構建綠色産業鏈體系。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産品全生命週期綠色管理。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産業、清潔生産産業、清潔能源産業,發展高效農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電子資訊、裝備製造、食品飲料、先進材料、能源化工、數字經濟等産業,著力提高節能、環保、資源迴圈利用等綠色産業技術裝備水準,培育發展一批骨幹企業。
淘汰落後産能。按照國家淘汰落後産能工作部署,制定全省淘汰落後産能工作方案,進一步強化産業、環保、能耗、安全、品質等標準約束,提高污染排放標準,加大鋼鐵等重點行業落後産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産能退出。繼續化解過剩産能,嚴禁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新增産能,對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防範過剩和落後産能跨地區轉移。“十三五”期間燃煤發電機組、粗鋼、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等行業完成國家確定的去産能目標任務。
(二)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迴圈利用
加強資源能源節約。強化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健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大幅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物耗,推行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生産系統和生活系統迴圈連結。大力發展節能和環保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積極探索區域環境託管等新模式。
推進資源迴圈利用。開展園區迴圈化改造試點示範。推動建設一批資源迴圈利用基地,推進廢金屬、餐廚廢棄物、廢塑膠、城市污泥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到2020年,75%以上的國家級園區和5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迴圈化改造,資源迴圈利用基地服務區域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
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深入實施“氣化全川、電能替代、清潔替代”工程,加快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和“西電東送”基地。鼓勵研究推廣清潔煤技術,實施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區域煤炭減量替代,嚴格控制新建、擴建重大耗煤項目。科學有序開發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等水電資源。以民族地區風電基地和光伏扶貧為重點推進新能源發展。建設全國頁巖氣生産基地。到2020年,全面淘汰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7.81%,天然氣消費比重達到16.19%,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23.91%以內。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確保完成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
(三)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轉變
積極倡導綠色生活。將培育綠色生活方式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區、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美麗鄉村和文明單位(社區)創建,鼓勵開展創建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餐館等行動。提倡綠色居住,節約用水用電,合理控制夏季空調和冬季取暖室內溫度。
大力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消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打造健康支援性環境,推行綠色消費,落實快遞業、共用經濟等新業態環保行為規範,推廣環境標誌産品、有機産品等綠色産品。
鼓勵支援綠色出行。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推進地級及以上城市“公交都市”建設,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例,建立公眾出行資訊服務平臺。大力發展軌道交通,推動城市群城際鐵路公交化改造運作。到2020年,市區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加快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
六、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八大戰役”
(一)打贏藍天保衛戰
以空氣品質明顯改善為剛性要求,制定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劃定全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強化結構調整、工程治理、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
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加快火電、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成都平原地區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到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開展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到2020年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動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強化施工揚塵監管,建立管理清單,全面落實建築工地揚塵防控措施。嚴格渣土運輸規範化管理,提高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加強對臟車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駛管理。鼓勵採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被動式建築,提高新建綠色建築比例。推進城鎮留白增綠,提高城市綠化率。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成都市建成區綠色建築達到80%以上。
加強移動源污染治理。強化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治理,嚴格新車生産銷售和註冊登記環節的環保達標監管,嚴控高排放車輛跨區域轉移。在各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推廣和應用新能源汽車。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專項檢查。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控,劃定低排放控制區。加快油品升級,按期供應國六標準汽柴油,加大車用燃油、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油、車用尿素水溶液品質監管,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行為,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鼓勵節油減排技術市場化推廣。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於10毫克/千克的柴油。加快機場、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到2020年,長江幹線水上服務區和待閘錨地基本具備船舶岸電供應能力。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體系,提高空氣品質預報預警能力,加強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預報,嚴格實施區域聯防聯控聯治,統一預警分級標準、資訊發佈、應急響應。科學確定重污染天氣期間管控措施,全面實施污染源清單制管理,每年更新污染源清單,落實“一廠一策”。實施建材等重點行業錯峰生産,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數比2015年減少25%。
(二)打贏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落實河(湖)長制,積極探索流域智慧管理體制機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並重,突出抓好嚴重污染水體治理、良好水體保護,編制實施十大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以沱江、岷江、涪江、渠江流域為重點治理區域,以嘉陵江、大渡河、青衣江、安寧河、雅礱江、金沙江—長江幹流為重點保護區域,強力削減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環境品質。到2020年,十大河流一級支流全面消除劣Ⅴ類水質。
大力開展嚴重污染水體治理。有關市(州)、縣(市、區)政府制定實施不達標水體限期達標規劃,對沱江流域石亭江、鴨子河、青白江、毗河、九曲河、陽化河、絳溪河、球溪河、釜溪河、瀨溪河10條支流,岷江流域府河、新津南河、江安河、毛河、醴泉河、思濛河、越溪河、金牛河、茫溪河9條支流,涪江流域瓊江、郪江、凱江3條支流,渠江流域州河等嚴重污染水體實行重點整治,全面推動生活污染、工業污染、農村面源污染、河道內源污染綜合治理,開展水生態系統整治,確保考核斷面限期達標。
大力開展優良水體保護。加強金沙江、雅礱江、瀘沽湖、紫坪鋪水庫、白龍湖等水質優良河湖保護,嚴格控制河流湖庫周邊開發建設活動,集中解決部分區域污染問題,持續提升河流湖庫自然生態環境。加強紫坪鋪水庫風險防範,確保下游地區用水安全。建立健全赤水河、嘉陵江、瀘沽湖等省際聯防聯控機制,嚴防跨省流域污染。
(三)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
全省範圍內涉及長江流域的一切經濟活動都要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實施生態修復、資源保護、污染治理協同推進,強化山水林田湖草統籌治理。通過3年攻堅,基本解決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遏制全省長江流域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破壞問題。
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長江流域系統性出發,開展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大普查,評價長江流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調查評估長江流域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實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嚴禁在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建佈局重化工園區,嚴控中上游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紙、印染、製革等項目。
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加強沿河環湖生態保護,修復濕地等水生態系統,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清理整頓長江經濟帶無序開發的小水電,加強小水電日常監督監測。2020年年底前,拆除一批無環評手續、生態環境破壞嚴重、位於自然保護區、阻隔河流生態系統的小水電並同步實施生態修復。“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審批建設5萬千瓦以下的小水電。實施長江流域上游水庫群聯合調度,保障幹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態用水。全面整治長江岸線,構築岸線綠帶。
加強沿江突出問題整治。開展長江沿岸化工園區、企業污染排查與整治,依法查處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岸線延伸陸域1公里範圍記憶體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化工企業,整改後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依法關閉,鼓勵企業搬入合規園區。加強危化品生産運輸貯存全過程智慧管控。根據流域水環境承載力設置排污口,堅決取締各類非法排污口,到2020年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規範化建設。實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體水質聯動管理。開展打擊沿江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專項行動,加強尾礦、磷石膏渣等大宗固體廢物綜合整治和利用。清理整頓非法採砂、非法碼頭,全面清除不合規碼頭。強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現有船舶到2020年全部完成達標改造,港口、船舶修造廠環衛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納入城市設施建設規劃。
(四)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
強力推進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完成國家掛牌督辦的100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項目,有序開展縣城和重點城鎮黑臭水體治理。切實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全面加強城市污水管網建設,著力解決市政排水管網不配套、部分老城區仍採用合流制排水系統等歷史欠賬問題,儘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杜絕污水直排下河。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各地要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儘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併合理盈利。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深入推進垃圾處理處置,加強城市河道底泥污染治理,有效減少垃圾及內源污染。積極開展河道生態修復,恢復河流水生態,提升河流自凈能力。通過3年綜合整治,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95%,流經城鎮河流水質明顯改善。
(五)打好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治攻堅戰
鞏固地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嚴防問題反彈。大力推進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建立“黨政督導、市級指揮、縣級實施”三級聯動組織體系,整治一批不合格水源地,建設保護一批優質水源地,撤銷一批劣質水源保護區,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進一步強化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規範化建設和問題整治,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居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處置。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7.6%;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高於90%;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完成率達到80%。加強水源地風險防控,加快推進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及以上城市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提升監測監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強化飲用水水質監管,加強部門聯動,實施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全過程管理。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縣級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
(六)打好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攻堅
戰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強力推進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重點加快沱江、岷江等重點流域和鄉鎮以上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實施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標改造、管網配套、污泥處置、再生水利用,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改(擴)建。統籌推進産業園區(集聚區)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嚴格執行排水許可制度。到2019年,全省城市、縣城、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5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成都城市建成區達到100%、其他設市城市達到95%。到2020年,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園區)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城鄉生活垃圾基本實現安全有效處置。
加強環保基礎設施運營和監管。完善治污設施收費政策和徵管辦法,合理提高徵收標準。強化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形成覆蓋全省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省、市、縣三級監管網路體系,提升線上監管、預警與應急能力,到2019年,全省運營中的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實現線上監管全覆蓋。
(七)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加快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強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實施方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實現全省行政村環境整治全覆蓋。合理選擇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處理方式,持續推進“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縣處理”的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紮實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到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乾淨整潔有序,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方人居環境品質全面提升,管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建成幸福美麗新村3.5萬個,50%左右的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左右。
推動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嚴格畜禽規模養殖環境監管,全面依法取締未按規定建設和超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推進農業生産清潔化和産業模式生態化,發展適應性畜牧業,推廣綠色高産高效種植技術,堅持種植和養殖相結合,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開展秸稈全域綜合利用和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示範。加強水産養殖污染治理,推進水産健康養殖,開展重點江河湖庫破壞生態環境的養殖方式綜合整治。實施化肥、農藥負增長行動,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嚴格控制高毒高風險農藥使用,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病蟲害綠色防控替代化學防治和廢棄農膜回收,完善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到2020年,全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
(八)打好“散亂污”企業整治攻堅戰
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按照“先停後治”原則,採取關停取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實施分類整治。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強化“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基本消除“散亂污”企業污染問題。2018年年底前,成都平原地區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
關停取締一批。對不能按照整合搬遷、整改提升措施整治和逾期未完成達標改造的“散亂污”企業,堅決執行切斷工業用水、切斷工業用電“兩斷”措施,妥善處理好遺留問題後,達到清除原料、清除産品、清除生産設備“三清”要求,依法予以關閉。
整合搬遷一批。綜合分析評價工業園區外不符合相關規劃的“散亂污”企業,對可以通過整合搬遷實現合法生産的,按照産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並實施升級改造。
整改提升一批。對環境污染小、具備整改條件、能完善相關手續,且通過環保、安全、工藝裝備升級等整改可以達到相關標準實現合法生産的企業,實施清潔生産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準。企業要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明確整改完成時限,實施限期治理。
七、紮實推進土壤環境治理
(一)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
加強耕地土壤環境分類管理。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排查和整治。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嚴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種植食用農産品。2018年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年底前,編制完成耕地土壤環境品質分類清單。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修復目錄和開發利用負面清單,開展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土壤污染風險隱患排查,強化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推進德陽市旌陽區、崇州市、瀘州市龍馬潭區等城市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推進西昌市、石棉縣等22個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整治,對礦産資源集中開發區實施特別排放限值;推進德陽市、瀘州市、涼山州3個省級土壤環境風險管控試點示範區和崇州市、綿陽市安州區、犍為縣等8個省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示範區建設。建立污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用地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控制用地準入,強化暫不開發污染地塊的風險管控。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嚴格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搬遷改造過程中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
(二)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
加強垃圾分類處置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垃圾焚燒發電,提高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到2020年,全面建成垃圾處理系統,實現所有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全覆蓋,大中型城市實現密閉化收運;完成非正規化垃圾堆存點整治。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路體系。
(三)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推進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開展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産生、貯存、利用、處置情況調查。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等管理制度,加強固體廢物資訊化監管體系能力建設,實施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大排查、清廢行動。以德陽市、攀枝花市、涼山州等為重點,開展大宗固體廢物調查整治,加大磷石膏綜合整治,控制增量、減少存量。評估有毒有害化學品在生態環境中的風險狀況,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産、使用、進出口,並逐步淘汰、替代。到2020年,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新增40萬噸/年以上,危險廢物産處矛盾根本好轉,固體廢物環境風險隱患基本消除。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到2020年年底,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
八、加快生態保護與修復
(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全面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佔全省幅員面積的30.45%,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和落圖落地,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省“一張圖”,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保護修復方案,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
(二)開展大規模綠化全川
實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川南石漠化治理、退耕還林還草、森林品質精準提升等生態工程。開展重點工程造林、長江廊道造林、森林品質精準提升行動,建設森林濕地草原生態屏障重點縣。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逐步提高天然林管護補助標準。實施川西北民生項目木材替代行動。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0%,國土綠化覆蓋率達到70%,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85%,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41萬平方公里。
(三)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和管理
推進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建立健全國家公園政策制度體系。編制全省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調整和優化一批自然保護區,啟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收歸省管改革試點,進一步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機制,配強管理人員。到2020年,完成全省自然保護區範圍界限核準和勘界立標。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重點保護和建設若爾蓋、長沙貢瑪、瀘沽湖濕地及西昌邛海、瀘州長江濕地公園等一批示範基地,開展退耕還濕、退牧還濕、退養還灘和人工濕地建設,完善濕地自然保護區17個,新建和完善濕地公園60個,濕地保護修復2621萬畝,營建河流渠係綠色生態廊道2萬公里。推進自然保護區“天空地一體化”監控平臺。2018年年底前,縣級及以上政府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佔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跡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並向社會公開。開展自然保護區聯合執法檢查和“綠盾行動”,推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限期整改到位。落實《四川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編制實施橫斷山南段、大巴山等5個生物多樣性優先區規劃,建設珍稀瀕危物種生態保護小區。切實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加快推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改善和修復水生生物生境,強化重要珍稀瀕危物種的就地、遷地保護和人工繁育基地建設。
(四)加強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加強環境風險評估與源頭防控,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控責任制和企業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對環境風險企業和污染物排放實施清單管理,劃定高風險區域。嚴密防控垃圾焚燒等重點領域生態環境風險。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對接近或超過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的地區實施預警提醒和差異化限制。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立統一的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備案系統,加強省、市級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完善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確保城市放射源與放射性廢物安全收貯率達100%,提升突發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地質災害次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範能力建設。
九、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一)健全生態環境監管體系
加強監管力量建設。加快完成生態環境保護機構改革,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統一監管。按照機構規範化、裝備現代化、隊伍專業化、管理制度化要求,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列入政府執法部門序列,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完成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統一著裝、統一標識、統一證件、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健全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積極探索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跨地區環保機構,加快推行沱江流域等跨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積極探索依託公安機關組建生態環境保護警察隊伍。完善農村環境治理體制,落實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到2020年,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開發區、高新區)全部明確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適應的監管機構及專(兼)職人員。
嚴格生態環境品質管理。生態環境品質達標地區要保持環境指標穩定並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不達標地區的市、縣級政府,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向上級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開。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活動。加快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全面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強化發證後監管和處罰。到2020年,將排污許可證制度建成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建立跨部門聯合獎懲機制。健全嚴懲重罰制度。
(二)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
完善多元化投入機制。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健全環境保護稅徵收使用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資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堅戰傾斜,確保財政資金投入與財力狀況、經濟發展實際相適應,資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加大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探索組建省生態環境保護投資集團,設立省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基金。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採取直接投資、投資補助、運營補貼等方式,規範支援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政府實施的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項目,公共財政支付水準同治理績效掛鉤。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建立和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政府投入體系,保證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設施建設、日常監管等經費。健全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運營投入機制。完善助力綠色産業發展的價格、財稅、投資等政策,研究出臺“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
加強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産品。按規定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完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開展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生態環境權益的市場化、資本化試點,健全環境資源權益交易制度,出臺用能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加快建設西部環境資源交易中心。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建立範圍更廣、制度更健全的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合理確定補償標準,逐步提高補償水準。探索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補償試點示範,研究制定綜合性生態環境保護補償辦法。推進橫向生態環境保護補償,開展項目合作、園區共建、飛地經濟等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合作。完善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深化沱江等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
(三)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
完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快建立綠色生産消費的法規制度和政策導向,制定出臺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四川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鼓勵支援有地方性法規制定權的市(州)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加強“兩法銜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資訊共用、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引導社會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
嚴格監管執法。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強化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司法移送等手段,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嚴懲監測數據造假、超排漏排偷排等環境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
構建生態環境監測網路體系。建立獨立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建設全省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健全生態環境品質預警評估體系。加強生態環境資訊化建設,搭建大數據中心,完善監測數據整合共用機制,統一資訊發佈。到2020年,實現盆地區域空氣污染物傳輸通道全覆蓋,重點流域、重點斷面自動預警全覆蓋,基本建成環境要素統籌、標準規範統一、責任邊界清晰、天地一體、各方協同、資訊共用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科技支撐。實施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重大科技專項,開展大氣、水、土壤等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充分運用高校、科研院所、環保企業的科研技術力量,強化産學研協同創新,建設生態環保省級高端智庫,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和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創新平臺建設。加快制訂地方環境標準,開展環境技術規範和政策、資源環境承載力核算及監測預警技術研究,推進環境健康調查監測評估技術體系建設,編制省污染防治適用技術目錄,積極開展環保科技項目示範。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監控平臺。
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機構隊伍能力建設和生態環境部門領導班子建設,確保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協調。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立全省生態環境監督管理人才、專業技術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選拔培養機制,有計劃地培養一批高層次領軍專業人才,強化後備幹部人才戰略儲備,建設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打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五)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引導。培育普及生態文化,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幹部培訓體系,實現中小學、高校、職業學校生態文明教育全覆蓋。公共機構尤其是黨政機關帶頭使用節能環保産品,推行綠色辦公,創建節約型機關。開展重大環境決策風險評估,建立政府、企業環境社會風險預防和化解機制,推進鄰避問題防範化解。完善環境資訊公開制度,加強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資訊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佈機制,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
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健全環境保護信用評價制度,將企業環境信用資訊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完善資訊強制性披露制度,依法公開排污資訊。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落實企業污染治理賠償責任。全面排查工業污染源,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2018年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設備並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污資訊。到2020年,實現長江經濟帶省域範圍內的入河排污口監測全覆蓋,並將監測數據納入長江經濟帶綜合資訊平臺。
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推進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加大公眾開放力度,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有獎投訴舉報制度。培育、發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隊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保護生態環境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