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中國現狀新憶》中康熙皇帝肖像 圖片由於碩提供
李明著書立説的首要目的是參與“中國禮儀之爭”。他在開篇強調説:“請相信本書的作者,中國有史以來就敬拜真神”。他的觀點首先引起了教會內部的激烈爭論,進而擴展到整個學術界,把“中國禮儀之爭”推向了高潮。而教派間的觀念分歧背後還有西班牙、法國和葡萄牙之間在中國的保教權之爭。
禮儀之爭對於400年之後的我們具有文化理解的諸多啟示。爭論的核心問題有2個:一個是翻譯問題,一個是信仰對象問題。
爭論最初起源於如何翻譯Deus(神)這個拉丁詞。傳教士先是根據佛教譯成“天主”(傳教士們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明白佛教在中華帝國並不像在日本那樣具有崇高的地位),再從儒家經典譯成“天帝”“上帝”。於是“天”這個詞成為焦點,傳教士們質疑“天”對於中國人而言,僅僅是物質的天,不包含至上超越的觀念。他們認為,人格化了的創造之神(Deus),“可以憤怒並進行審判,也可以寬恕”,這與中國的“上帝”不同,後者是“非人格化的”。作為“宇宙和世界的創造者”,中國的“上帝”無情無義,沒有恨,沒有愛,與原罪、創造、道成肉身、救贖這些天主教的概念毫無關係,當然也沒有三位一體或童貞聖母降子之説。最早開始進行拉丁文-中文互譯的耶穌會士努力從當地文化經典中尋找詞彙去翻譯基督教的概念,諸如崇拜、寺廟、祭祀等,人類學稱之為“涵化”。涵化有助於文化傳播,但也會使被轉譯的概念發生意義遺失和增加。另一個有趣的原因是康熙皇帝曾賜給湯若望一幅「敬天」的匾額,各天主教堂紛紛複製懸挂。但因為其中有“天”字,則被禁止。還有傳教士認為人們去教堂禮拜,不是因為信仰基督,而是因為匾額來自皇帝,因此這是偶像崇拜的證明。
這就進入了爭論的第二個問題,中國信徒是否可以祭祖敬孔?這一崇拜儀式問題包含了文化觀念和神聖性表徵的分歧。利瑪竇逝世後,在中國的耶穌會內部已經發生了禮儀爭論,但1627年耶穌會嘉定會議統一了認識,認為祭祖敬孔沒有宗教性質,因而予以保留。但新來的西班牙多明我會在福安地區反對中國信徒“供天地、祭祖宗”,導致崇禎皇帝下令禁教、關堂、逮捕和驅逐天主教教士。1645年,嚴酷的教皇英諾森十世發佈通諭,禁止中國教徒參加在孔廟舉行的祭孔和在祠堂、家中祭祖,擺設牌位,但允許在死者的靈柩和祭臺上放牌位、鮮花,點香燃燭。十年後教皇亞力山大七世又發佈通諭允許保留中國禮儀,指出尊孔體現的“是單純的社會與政治意義”。
有趣的是西洋耶穌會士力求中國皇帝的支援以保留祭祖敬孔的禮儀,多明我會等其他教派則尋求羅馬教皇的支援對這些禮儀進行禁止,結果造成了時禁時弛,內外沸騰。1700年,在京的耶穌會士,包括與李明一起到京的法國數學家張誠,曾上書康熙,請求皇帝下詔肯定“拜孔子,敬其為人師範,並非祈福、聰明、爵祿也而拜也。祭祀祖先,出於愛親之義,依儒禮異無求之義,惟盡忠孝之念而已。……”康熙當日禦批︰‘這所寫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即事君親╱敬師長者,係天下通義,這就是無可改處,欽此!”。耶穌會士曾將此批示送往羅馬教廷,但教廷仍于1704年頒《禁約》斥責中國禮儀,不得使用“天”或“上帝”二詞稱神,只可用“天主”一詞。至此,一些教堂禁止挂康熙匾額,這簡直是太歲頭上動土,不過當朝皇帝康熙是君子風範,派四名傳教士赴羅馬陳述禮儀的意義。但無功而返,教皇維持禁約,康熙帝禁教益厲。禮儀之爭伴隨著皇權較量、教派鬥爭而日益白熱化。1717年廣東總兵陳昂請禁天主教,康熙準奏。這一次輪到教宗派人到北京説理,1721年遣嘉樂來華,並第一次將1704年的《禁約》的漢文譯本呈覽康熙。史料記載説,“帝不悅,朱批:「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雍正初年禁教更烈,下令將傳教士驅逐至澳門,送回歐洲。天主教福音傳播再陷低谷。但有趣的是,從來都存在著模糊的邊緣性和可能性,雍正准許朝中留十余西洋人伺奉朝廷,廣州準留五十人。而在禁教令的同一年(1723年),準馬國賢率中國青年四人赴義大利那不勒斯留學。1729年雍正令傳教士開譯館教授拉丁文。
歐洲方面也遙相呼應。1700年開始,巴黎外方傳教會董事會將李明的《中國現狀新憶》一書打入冷宮,索邦大學神學院開了二十多次對該書的審查會議,所提交的報告將其定性為虛假、魯莽和錯誤,禁止繼續作為索邦大學的教材使用。李明本人告老還鄉,約在1729年在波爾多老家逝世。他的著作在30年後於1761年8月6日,被巴黎議會判處焚燬。禮儀之爭以《禁約》定音,耶穌會被解散,巴黎外方傳教會取而代之,也取代了葡萄牙,獲得天主教在中國的保教權。我們要等差不多200年,到1939年12月8日,教廷庇護十二世與中華民國建交,尊重中華儒教,批准傳信部訓令《眾所週知》(Plane compertum est),該訓令撤銷了信徒「祭祖敬孔」的禁令和傳教士「宣誓」服從禁約的規定。
我們發現文化傳統的差別從來不是勢不兩立的原因,反倒是異性相吸的動力;寬容和理解並不難,何況再高蹈一步就看得見不同的樹構成的相似的森林。當差異的強調成為主旋律時,背後藏著的是敵對意識和霸權之爭;而接納和欣羨對方的獨特性,其深處正是以一種共性(可比性)為基礎;交往必定出現誤解,不管是否有差異,但誤解也能産生積極的後果,我稱之為“積極誤解”。有清一代的中國朝廷接納了那麼多的“西洋人”,在皇帝身邊傳授科學人文,充當畫師樂師,以對接儒家倫理的方式傳播福音(如利瑪竇的《交友論》)。信徒徐光啟等朝野重臣全心敬仰天主,全力吸收文藝復興末期的歐洲科學,哲學家李贄則將這種“實學”當成是批判佔支配地位的陽明“虛學”的工具。18世紀的啟蒙運動從中國文明開始了歐洲的自我反思,幾乎可以説是一種典型的積極誤解,法蘭西院士萊布尼茲甚至呼籲:讓文明的中國人來向腐敗的歐洲傳播道德宗教。他的學生伏爾泰的重要著作中幾乎都有關於中國的重要章節。伏爾泰更將元曲《趙氏孤兒》“翻譯”成《中國孤兒》,該書在18世紀的當時就被譯成二十余種文字,而伏爾泰自己承認,除了名字是中國的,其他的都是他借題發揮,拿中國文明為藉口,向羅馬教廷發起世俗革命的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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