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的簽訂,宣告西藏和平解放。從此,西藏人民永遠擺脫了帝國主義的侵略和羈絆,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國大家庭裏走上了團結、進步、發展的光明大道。
以和平解放為起點,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下團結奮進,貫徹執行《十七條協議》,有力維護了國家主權、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進行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百萬農奴翻身解放、當家作主,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建立社會主義制度,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社會制度實現了歷史性跨越;紮實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極大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産力,極大改善了西藏各族人民生産生活條件。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大力支援下,西藏脫貧攻堅全面勝利,社會大局更加穩定、經濟文化更加繁榮、生態環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一個嶄新的社會主義新西藏呈現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