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牢記“補位”使命 4千余萬保障房圓百姓安居夢

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及我國保障房建設時曾指出:“要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必須處理好政府提供住房保障公共服務和住房市場化的關係,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十八大以來,政府在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的同時,為因勞動技能、就業、收入等原因而面臨住房困難的群眾,提供住房保障、滿足其基本住房需要。

五年來,為拓寬金融渠道、破解保障房的資金來源,中央多次強調加強資金支援。2014年7月,銀監會批准國開行金融事業部開業,人民銀行通過抵押補充貸款工具為開發性金融支援棚戶區改造提供了1萬億元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額度,資金利率較市場利率低約1個百分點。

為增加保障房供應,北京、湖南、江西等多地出臺文件,由政府收購普通商品房,作為保障房來源。2015年,我國創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機制,逐步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並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十二五”時期,在多方努力下,我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國累計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013萬套,超額完成“十二五”時期開工建設3600萬套的任務。其中,改造棚戶區住房2191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794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得到了明顯緩解。

今年,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明確提出,要持續實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重點圍繞難啃的“硬骨頭”集中攻堅。“十三五”時期,全國計劃開工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2000萬套,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在談及以更大規模推進棚戶區改造、解決群眾住房困難的問題時,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巡視員劉霞表示:“要繼續做好棚改及公租房保障工作,特別是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啟動實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計劃,讓居住棚戶區的居民及早出棚進樓。”

五年力促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供應體系不斷完善

日前,中央改革辦常務副主任穆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多主體供給、租購並舉、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的住房制度正在加快形成。”

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如何因時而動,引領房地産領域走上正確的發展軌道,成為中央關注的重點。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健全住房供應體系,各級政府總結我國住房改革的發展經驗、借鑒其他國家的有益做法,先後提出“兩房並軌”、“租購並舉”等一系列主張。

2013年12月2日,住建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共同發佈《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作的通知》,提出將廉租房計劃建設併入公租房體系。

2014年,“共有産權住房”首次亮相《政府工作報告》。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北京市首個共有産權住房項目也于同日開始搖號,這意味著逾12萬戶家庭將以22000元/平米的均價搖取427套共有産權住房,遠低於周邊二手房五、六萬的價格。

為推動住房租賃市場更加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正式出臺,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由2012年的32.9平方米提高到了36.6平方米,農村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由37.1平方米增加到45.8平方米,分別增長了11.1%和23.3%。

今年,住建部等部門再推“購租並舉”,加大租房市場供應,以緩解房價上漲壓力。各地均著力加強承租人權益保障,提出“購租同權”,從落戶、入學,向醫療、就業、社保等更多社會福利領域拓展。

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印發《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選取廣州、南京、瀋陽、鄭州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單位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8月,國土部、住建部又確定了上海、廣州、杭州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中原地産報告顯示,最近一年來,已有超過30個省市出臺了有關租賃的政策內容。其中,廣州提出“租購同權”概念,北京、上海等多地直接推出70年産權租賃用地……

“完善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保持房地産市場繼續平穩健康發展,實現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供應結構更加合理,空間佈局更加優化,居住品質明顯提升,住宅建設模式轉型升級”也已被納入下一個五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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