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0月31日至11月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民法總則草案、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等。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0月31日至11月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繼續審議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等。
表決通過網路安全法、電影産業促進法、關於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教育部副部長朱之文表示,這次修法對民辦教育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民辦學校按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進行分類管理,從法律上破解了困擾民辦教育發展的學校法人屬性不清、財産歸屬不明、支援措施難以落實等等這些瓶頸問題。
趙澤良指出,我們的網路安全法是中國網路安全首部綜合性、框架性的法律,這部法內容非常全面,每一個條款都進行了認真研究和論證,每一個條款都廣泛地徵求了意見,每一個條款應該説都符合國際貿易規則。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的網路安全法不是要限制國外的技術、産品的進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1月7日上午閉幕,會議以154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網路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表示,剛剛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網路安全法受到了廣泛的關注。我想主要是因為在當今的資訊化時代,網路已經深刻地融入了我們的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網路安全這個問題已經成為關係國家安全和發展、關係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在這個大背景下,我體會制定網路安全法有這樣一些原因和考慮。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1月7日上午閉幕,會議以155票贊成,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憲制權力作出的與基本法有同等效力的法律解釋,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相關規定修改為:未成年人的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確有悔改情形的,經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意願的前提下,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指定的新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監護關係同時終止。
草案第十八條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齡下限標準規定為“六周歲”。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地方和部門提出,六周歲兒童雖然有一定的學習能力,開始接受義務教育,但認知和辨識能力仍然不足,不具備獨立實施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的基礎。有的則建議將其規定為“八周歲”。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該規定修改為: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通過遺囑指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其父、母指定的監護人不一致的,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意願,根據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確定。
草案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就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核安全問題通過問卷調查、論證會、座談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徵求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據了解,現行測繪法于1992年制定,2002年作了全面修訂。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測繪科技水準不斷提升,社會需求日益增長,對地理資訊應用和管理提出新要求,現行測繪法部分規定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有必要對該法進行修改。
有的常委會委員建議,進一步明確紅十字會法與慈善法等法律的關係,做好銜接,並回應社會關注。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本條中增加規定:“募捐活動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有關規定。”
初次審議的修訂草案第十一條規定了紅十字會的職責。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和部門提出,現行有關行政法規和文件規定了紅十字會在造血幹細胞、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方面的職責,實踐中紅十字會在相關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建議修訂草案明確規定紅十字會在造血幹細胞、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方面的相應職責。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核安全法納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交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牽頭起草並提請審議。目前已經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草案)》,共計七章八十六條。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和部門建議,增加紅十字會及其工作人員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佔財産、未依法向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等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中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紅十字會財産的收入和使用情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人民政府民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紅十字會應當建立健全資訊公開制度,規範資訊發佈,在統一的資訊平臺及時向社會公佈捐贈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有的代表、地方、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受社會傳統觀念影響,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往往不願意、不敢公開尋求法律保護。受害人成年之後自己尋求法律救濟,卻往往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為了更好地保護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利益,建議規定訴訟時效起算的特別規則。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個人資訊權利是公民在現代資訊社會享有的重要權利,明確對個人資訊的保護對於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擾,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具有現實意義。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有關單位、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應當向中小學生傾斜,收取費用的公共文化設施,應當有固定時間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公共文化設施開放收取費用的,應經批准,收取的費用應當用於公共文化服務事業。
草案第十七條對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作了規定,明確規定不得擅自拆除、侵佔、挪用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不得將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用於與公共文化服務無關的商業經營活動。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作如下修改:一是在現行法第三條中增加一款,規定:“國家在重點海洋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海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
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一條中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民辦學校中的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産黨章程的規定開展黨的活動,加強黨的建設。”
草案規定:為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草案規定,電影不得含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內容;同時規定進行電影審查,應當組織不少於三名專家進行評審。
草案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失去該自然人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在民事權利方面,草案規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自然人享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産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用於公映的作品”修改為“用於電影院等固定放映場所或者流動放映設備公開放映的作品”。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在做草案説明時表示,編纂民法典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人員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並根據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為其指定新監護人。
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草案規定,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未存活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草案繼承了民法通則的做法,設專章規定民事權利的種類和內容,對人身權利、財産權利、智慧財産權、網路虛擬財産和數據資訊等新型民事權利客體作了規定
2015年11月初,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對電影促進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在向中央有關部門、單位,以及社會公眾等徵求意見,並進行過調研後,此次送審的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較初審時部分內容有所修改。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27日就網路安全法草案作彙報時表示,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提出,為了更好地維護網路空間主權,積極主動應對境內外的網路攻擊和破壞,應當進一步強化國家維護網路安全的措施。
會議對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進行二審。草案規定,電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予以提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承接境外電影的洗印加工、後期製作等業務。
根據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的網路安全法草案,擬通過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從業禁止等懲戒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懲戒力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草案對電影院年放映國産影片的最低時間比例作出了規定,電影院應合理安排境內法人、其他組織攝製的電影的放映場次和時段,並且放映時間不得低於年放映電影時間總和的三分之二。
根據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的網路安全法草案,擬進一步強化網路運營者的社會責任,明確網路運營者留存網路日誌的期限以及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義務。
為加強對票房收入的監管,加大對虛報瞞報票房收入行為的處罰。草案增加規定,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應當統計、提供真實準確的電影銷售收入,不得採取製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並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草案對電影攝製許可即資質許可和電影劇本(梗概)的備案、審查作了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取消攝製電影的資質許可,簡化、優化行政許可程式。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一次會議舉行 張德江主持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