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警隊幹部,民警也不落下風。

據通報,顧鄉大隊政工民警宋某利用其管理大隊“公安數字證書”的職權便利,為“保車”團夥等人違規辦理交通違法不記分處罰達9697件。一名副大隊長經常安排與自己關係好的民警去群力、哈西等開槽工地多、超載車輛多的區域抓車,以使違章車輛相關人來找自己説情放車,借此收受好處。

7月初,哈爾濱市長江路高速收費站外,一名“保車人”(黑衣者)向超載貨車收取100元“保車費”後,貨車順利在禁行時段進入市區。

警方自設“警示教育日”

事實上,哈爾濱市交通運輸系統的“保護傘”生態由來已久,也有查處先例。

2017年下半年,哈爾濱市紀委聯合公安、檢察、交通等機關和部門組成調查組,清查車輛1.68萬輛,查扣非法營運計程車214輛,打掉“黑車”團夥7個,並嚴肅查處、問責了129名為非法營運計程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及工作人員,問責人數之多創新中國成立以來之最。

此次查處中,7名黨員幹部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中涉及市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市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市公安刑事偵查支隊等多個部門。此外,市交通運輸局及所屬單位35名黨員幹部及工作人員也被追究責任。

今年1月12日,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市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原支隊長王洪生濫用職權一案。王洪生成為哈爾濱市2017年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深挖背後“保護傘”一案中,第一個站上“被告席”的公職人員。

6月27日,哈爾濱市公安機關針對此次查處行動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會議強調要嚴厲查處“瘋狂大貨車”“保護傘”,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哈市公安局也將把每年的6月27日作為全局“警示教育日”。

7月20日,哈爾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受賄、介紹賄賂案在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並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偉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幫助孫某(另案處理)在承攬工程過程中,減少處罰、疏通關係等,並幫助孫某聯繫其他轄區交警大隊負責人等,方便孫某行賄。2013年12月,孫某為感謝王偉多年的幫助,送給王偉人民幣23萬元,用於支付王偉購房尾款。

法院認為,王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依法判處被告人王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介紹賄賂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受賄犯罪違法所得人民幣23萬元,依法予以追繳。

嚴查之後“保車人”並未消匿

此次嚴查行動結束尚不足月,而“瘋狂大貨車”和保車團夥的身影並未在哈市消匿。

7月初,新京報記者多日探訪發現,哈爾濱市道裏區的友誼路上,每晚都有多輛大貨車轟鳴穿梭。車輛一般裝有渣土或是空車,晚10點至淩晨,是它們出行高峰。記者在一處十字路口觀察發現,兩小時內通過的大貨車超過20輛。這些車輛車速較快,在馬路上遺撒下成堆的渣土,即便是紅燈,也不減速停車,而是直接衝過路口。

除了渣土車,在哈爾濱市區,超載大貨車來往的身影也並不少見。多名大貨車司機表示,這些車輛大多是運送糧食、鋼材等重物的挂車,每天各個時段都有進出哈市的車。“幾乎都是超載車,靠保車進出。”挂車司機周強告訴記者,按照哈市規定,這類超載大貨車是不準進入市區的,一旦被查將面臨數千元至萬元的罰款,甚至車也會被扣下。因此司機會提前聯繫“保車人”,交錢後,在指定的高速口入城,便可一路暢通。

多名司機均反映,在哈爾濱市長江路高速收費站附近,長期盤踞著一個保車團夥,頭目人稱“小不點兒”。周強稱,“小不點兒”在當地保車多年,小有名氣,從該路段進出市區的超載大貨車幾乎都要找他。司機們稱,此人很少露面,只負責聯繫貨車司機,他手下的小弟,每天開車守在高速口附近,專門收錢接送超載及其他禁行車輛,24小時輪班。

此次嚴查似乎並未對“小不點兒”産生影響,他的“保車生意”仍然照常進行。

7月上旬,新京報記者在長江路高速收費站進城口暗訪多日發現,連續多晚,收費站內側輔路邊都有一輛銀色捷達車停靠,不少滿載大貨車通過收費站後,便在該車旁邊停下,之後捷達車上下來一名光頭男子走到大貨車前,從貨車司機手中收取現鈔,光頭男收錢後會跟司機攀談幾句,隨後開車將大貨車引下高速。

記者跟蹤發現,捷達車通常會將大貨車帶下高速,在路邊一個固定地點暫時停靠後進入市區。捷達車有時也會在該地停靠,有時則直接掉頭返回,重新開上高速口,並在收費站前逆行掉頭,回到原地點等待下一單“生意”。捷達車並非獨行,有時會有其他轎車前來頂班,延續前述“工作”。

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記者在上訴路段暗訪體驗了一次“保車”之旅。一輛超載超過5噸的大貨車,在行駛至長江路高速口前,電話聯繫“小不點兒”稱要“保車”。對方詢問了車牌資訊後,告知會有人在高速口下路段等候。

記者所乘的貨車通過收費站後開下高速,停靠在上述捷達車時常停靠的路邊,一名中年男子將車攔下,並按照之前約定,收取了司機一百元現金,“直接走就行,有事給我打電話。”

男子所説的“有事”指的是被交警攔車的情況。貨車交錢後徑直往市區開去,正值下午時段,記者發現,貨車途中路過的執勤點交警即便看見也未攔車。貨車司機對這種情況早有預判,他告訴記者,估計這些保車人跟交警“有關係”,交了一百元保車費後交警就不會被攔車。出城時,同樣的方式交錢後,也能順利出城。

發稿前夕,記者電話聯繫了“小不點兒”詢問“保車”情況,對方直言,超載車給100元“到哪兒都能保”,24小時有人在長江路收費站接應。當記者表示哈爾濱最近嚴查擔心被交警攔車時,“小不點兒”稱,“我就是幹這行的,啥也不用怕,有事兒算我們的。”(文中受訪司機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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