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爾濱“瘋狂貨車”背後的保車生意
交通執法部門122名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交警塌方式腐敗明碼標價;嚴查之後仍有保車團夥頂風作案
7月20日,哈爾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受賄、介紹賄賂案,在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並宣判,其獲刑三年。王偉是日前哈爾濱“瘋狂大貨車”專案行動中被查處的“保護傘”之一。
6月25日,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稱,此次行動中打掉涉惡“保車”團夥6個,查處70名涉嫌犯罪社會人員和122名充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其中涉及處級幹部12人、科級及以下幹部110人。城區13個交警大隊中的12個大隊大隊長及其他警員逾百人涉案,哈市交警系統出現“塌方式”腐敗。
在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的案例中,“保車”團夥往往通過行賄與公職人員建立關係,從而獲得“放行、免罰、消違章”等一系列“庇護”,不少保車人甚至可以直接支使交警大隊大隊長。超載、超限、無視交通規則的大貨車以此穿梭于哈市,被稱為“瘋狂大貨車”。嚴查行動過去尚不足月,新京報記者近日在哈爾濱市調查發現,當地仍有保車團夥日夜蹲守,收取百元好處費後“護送”超載大貨車進出市區。
7月20日,哈爾濱市交警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受賄、介紹賄賂案,在南崗區法院宣判。
明碼標價的“保車生意”
很長一段時間內,大貨車橫行哈爾濱街頭,人稱“大老虎”。
根據哈爾濱市有關部門的規定,每天5時至22時大貨車禁行,超載也將面臨罰款、扣分甚至吊銷執照等重罰。然而,在哈市的馬路上,超載、超速、超限,拉著渣土或其他貨物的大貨車仍日夜穿梭。大貨車肇事致死的事故在當地屢見不鮮,一般司機上路也會自覺“躲著走”。
禁行的貨車暢行無阻的原因,在當地幾乎是公開的秘密。
“有保車的。”一名常年在當地運送渣土的貨車司機吳旭説,由於運費逐年降低,大貨車只能靠超載掙錢,而超載車上路就得“保車”,多年以來,哈爾濱市內的大貨車都得保車,而保車人都是交警的“關係戶”,“他們拉一個車隊,向司機收點錢,然後每年給轄區的交警交錢,這個車隊的車就能在這個地方隨便跑了。”
按照吳旭的描述,“隨便跑”意味著大貨車可任意超載,甚至無視紅燈。沿途的執勤交警對於“保車”車輛也會視而不見,即使被罰,保車人也會出面幫忙解決。
這一痼疾引起了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的重視。針對“瘋狂大貨車”問題,2017年10月23日,該部門成立了聯合專案組,展開了為期7個月的調查,打掉涉惡“保車團夥”6個,查處涉嫌犯罪社會人員70人、“保護傘”122人。
由此,一條權錢交易的“保車”鏈條也浮出水面。
據“保車”團夥成員交代,他們勾結部分交警,壟斷運輸市場,甚至強迫大貨車司機交“保車費”。勾結交警的方式,便是行賄。交警等執法人員收了“保車”團夥的錢後,便當起了大貨車“保護傘”的角色,為這些違規車輛提供便利。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專案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經過交警的允許,這類違規大貨車不可能上路跑。
一名被查處的保車頭目稱,每年都會給轄區交警送錢,金額從千元至萬元不等。而有些保車團夥甚至為“保護傘”明碼標價,“交警大隊大隊長一年2萬元、副大隊長1萬元、中隊長2000元、普通民警1000元。”
7月20日,法庭上檢方出示王偉充當“瘋狂貨車保護傘”的相關涉案證據。
“保護傘”下的免罰之道
權錢交易背後,“保護傘”利用職權為大貨車“開綠燈”的方式多樣。
據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專案組介紹,有保車團夥為200余輛車“保車”,最多時“保車”300多輛。這些車輛需要交數千甚至上萬元的保護費,之後在車身噴上特殊字樣。沿途的交警看到這些標誌的車就不再攔截,攔截時也會不處罰或從輕處罰,開完罰單後繼續上路。
曾在哈爾濱市某交警大隊擔任輔警的王亮(化名)向記者透露,在當地,無論是貨車司機還是輔警、交警,都對“保車”心知肚明。
“保車團夥的車都能看出來,一般這些車上寫著某某車隊,碰到這種車,我們都當作沒看見,不會攔截。如果攔車的話,交警會開個罰單,然後放行。但即使開了罰單,保車人也會找上面處理掉。”
按照王亮的説法,很多時候保車行為不會發生在馬路上,而是在“上面”。
專案組成員在接受央視採訪時介紹,如果這類車輛交警不認可時,保車人會再找到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偉,王偉就會專門給這些大隊長、中隊長打電話,甚至有時候通過交警的手持電臺,直接告知這些車都是重點工程用車,要求無條件放行。
除了放行,免罰也是一種“保車”手段。不少違法駕駛員在收到罰單後,直接找到哈爾濱市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對方會通過篡改、刪除處罰記錄等方式非法“銷分”,對違規大貨車減輕或免予處罰,以此變相保護。
除了特殊標注,有些甚至能拿到“重點工程”的“護身符”。
專案組介紹,有一段時間,哈爾濱的街道上經常能看見貼著“市政府重點工程”“市政府暖心工程”等標簽的大貨車車隊穿行。而這些標簽,是哈爾濱市交警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在收取保車團夥賄賂後精心設計的“護身符”。有了這種標簽的大貨車可以不分時段、路段運作,不受車速、載荷限制,一路暢通。
王亮也遇到過這類車輛。“車上有個通行證,背面寫著什麼工程的車,幾點到幾點可以通行,還有支隊的蓋章,這種車交警就會放行不處罰。”
除了對違法車輛“開綠燈”,一些被買通的交警還會給“保車”團夥通風報信。哈西交警大隊幾乎每一次出勤,“保車”團夥都會收到相關資訊;阿城區公安局交警大隊一開展突查行動,該隊的某些安全員就會把出勤情況通知保車人。
有了庇護的保車人日益猖獗,甚至開始“圈地”。
在哈市開了十多年大貨車的劉峰透露,以區縣為單位,幾乎各地都有一個保車人。“大貨車司機一般都有好幾個保車人的電話。”劉峰稱,一般來説,貨車路過一個地方時就要聯繫當地的保車人,司機甚至主動要求保車。“我經常去的一個貨運市場門口就有一夥保車的,他們會挨個問司機要不要保車,一次一百元左右。不保車的司機出了市場大門,就會被交警攔下來。”
7月初,哈爾濱嚴查貨車“保護傘”後,當地貨車在街頭仍有超載、闖紅燈現象。
交警系統的“塌方式”腐敗
保車團夥的觸角伸到各處,恰恰反映出哈爾濱市交通執法系統的腐敗亂象。
專案組查看土石方承包公司資金流向、賬面單據等資訊,核查交警部門處罰卷宗,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調查2000多人次,暗訪取證100余次,夜查土方工地12次,核查交警部門30670冊處罰卷宗後,掌握了6個“保車”團夥涉嫌非法“保車”相關證據,排查出交警巡邏大隊以及道裏、道外、南崗、香坊、平房、阿城等交警大隊近百名交警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一批深藏在“保車”團夥背後的“保護傘”陸續現形。
在此次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的122名“保護傘”中,涉及處級幹部12人、科級及以下幹部110人。其中公安交警、公安民警共計108人違紀違法,城區13個交警大隊中12個大隊有警員涉案。
市交警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道裏大隊原大隊長明常清、呼蘭大隊原大隊長于廣軍、巡邏大隊原副大隊長李名實等11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市交警道外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王道安等公安交警系統89名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嚴肅追究責任;道裏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松北區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14名公職人員,因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的通報中這樣描述:以上122名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充當“瘋狂大貨車”“保護傘”。違紀違法手段多樣,有的濫用職權“開綠燈”、有的洩露秘密“賣人情”、有的組團違規“輕處罰”、有的干預執法“打招呼”、有的插手工程“謀私利”、有的源頭放水“搞變通”。
專案組查處的案例中,涉及哈爾濱市多個區縣的交警大隊負責人。哈爾濱道裏區交警大隊原大隊長明常清曾“關照”一位土方公司老總郭某。2011年,在明常清的保護下,郭某公司20多輛車經常超載運輸,但一輛也沒被扣過。
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原副局長馬某平日和土石方公司老闆交往甚密,依靠其在公安系統工作多年的人脈和背景,馬某向轄區內某建築企業索要土石方工程項目,併入股某土石方公司,違規經營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