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巡視制度利器 促進依規管黨治黨

探索破解自我監督難題

與時俱進修改巡視工作條例,完善黨內監督制度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思想建黨、組織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堅持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後,制定修訂了8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制度規則不斷完善,為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撐。隨著巡視實踐發展,黨中央兩次修訂修改巡視工作條例,及時將政治巡視、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市縣巡察等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理論品格和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落實依規治黨要求,組織制定46項巡視工作配套制度,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扎牢了制度籠子。巡視工作許多重要制度成果,被吸收到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重要黨內法規之中,促進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黨內監督制度體系。

加強制度執行監督檢查,促進依規管黨治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度治黨要靠黨章黨規黨紀,把嚴的要求貫穿管黨治黨全過程,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制度執行最終靠人,離開領導幹部的以身作則、自覺擔當,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稻草人”。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加強對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遵守黨章、執行黨規黨紀、落實“兩個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深入搜尋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使紀律規矩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防止出現“破窗效應”。巡視監督有力推動制度落實,督促領導幹部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堅持高標準、守住底線,帶頭按規矩辦事、按制度用權,促進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依規管黨治黨水準。

探索黨的自我凈化路徑,破解自我監督難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巡視作為黨內監督戰略性制度安排,堅持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通過巡視監督帶動黨內其他監督和群眾監督,賦予巡視制度新的活力。每輪巡視進駐前都公佈巡視對象,進駐後公開郵政信箱和舉報電話、開門接訪,與幹部群眾廣泛談話,巡視結束後公開反饋意見和整改情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黨中央給巡視撐腰,幹部群眾敢於説真話、道實情,中央巡視組共受理來信來訪159萬件次,與黨員幹部和群眾談話5.3萬人次,有效拓展了發現問題的渠道,提高了發現問題的能力。同時,加強巡視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組織部門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巡視工作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協作機制,巡視前充分聽取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信訪、審計等部門的情況通報,巡視期間密切配合協作,巡視結束後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問題和線索,實現了巡視成果共用、監督無縫對接的聯動效果,形成強大監督合力。巡視成為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利器,是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生動實踐,探索了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的有效路徑,充分發揮了黨的領導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激發了群眾有序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監督制度優勢。

層層傳導壓力 完善巡視工作格局

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深化省區市巡視工作,推動落實管黨治黨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率先改進巡視工作,發揮了示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對省區市黨委巡視工作的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發揮省級巡視的基礎作用。根據黨中央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巡視工作進行了全覆蓋的專項檢查,通過示範傳導、檢查傳導、制度傳導,不斷推動省區市黨委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各省區市黨委對巡視工作重視程度明顯提高,把抓巡視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全部建立了黨委常委會會議和書記專題會議研究巡視工作制度,黨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視發現的問題,表態更加鮮明、要求更加明確、措施更加具體。省區市巡視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全部建立了由紀委書記任組長、黨委組織部長任副組長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明確為同級黨委工作部門,組建了246個巡視組。省區市黨委巡視工作不斷深化發展,監督效果明顯提升,有力促進了各級黨委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

規範中央單位巡視工作,促進解決“燈下黑”問題。中央和國家機關是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權力集中、地位重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權力越大,越容易産生“燈下黑”,強化黨內監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國家機關管好。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對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黨委)巡視工作作出明確部署,新修改的巡視工作條例提出了具體要求。根據黨中央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專門召開座談會,督促黨組(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動中央單位巡視工作規範發展。截至目前,已有65個中央和國家機關開展了巡視,共巡視了1730個黨組織,著力發現並推動解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到位、黨的觀念淡薄、紀律鬆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作用虛化等“燈下黑”問題,有力促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強化了對權力的監督制約,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

全面鋪開市縣巡察工作,推動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結合各地實踐探索,把巡察制度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大創新舉措,制定《關於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推動各省區市黨委全面鋪開市縣巡察工作。截至目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15個副省級城市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336個市地、2483個縣區開展了巡察工作。市縣巡察緊密結合基層實際,突出問題導向,著力發現和推動查處侵吞挪用、剋扣強佔惠民資金特別是扶貧資金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不作為、亂作為、妄作為、胡作為等脫離群眾問題,以及“雁過拔毛”、“村霸”等微腐敗問題,讓群眾切身感受到管黨治黨新氣象,增強獲得感、受益感,密切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築牢了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強化巡視成果運用 劍指問題倒逼改革

發揮標本兼治戰略作用

加強統籌領導,善用巡視成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成果運用,把用好巡視成果作為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關鍵環節。習近平總書記每次聽取巡視彙報都旗幟鮮明點人、點事、點問題,對成果運用作出具體指示,明確要求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移交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強調黨中央和國務院分管領導都要擔起責任,加強督促指導,統籌推動解決分管部門、分管領域存在的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機構共向黨中央和國務院分管領導同志通報巡視情況59次,向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以及有關部門移交問題和線索9400余件,加強跟蹤督促了解,及時匯總成果運用情況,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確保巡視成果落到實處。

嚴肅巡視反饋,狠抓整改落實。巡視發現問題,整改解決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巡視發現的問題,根本責任在被巡視黨組織,要原原本本反饋,直接找黨委(黨組)書記説事,堅決把整改責任壓下去,對敷衍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不斷改進巡視反饋和整改工作,安排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和成員參加反饋,要求被巡視黨組織書記簽收巡視反饋意見,落實整改責任,限期報送整改情況,並及時向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幹部群眾和輿論監督,體現中央巡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黨的十八大以來,277個被巡視黨組織根據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共制定整改措施2.1萬餘條,建立完善制度3.3萬餘項,問責追責45萬餘人次。通過巡視整改,強化了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促進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劍指問題,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巡視既是治標之舉,也是治本之策。巡視把個性、共性、規律性問題都找出來了,要加強歸納提煉,從體制機制管理上分析原因,為深化改革提供問題導向參考。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機構針對巡視發現的共性問題,形成各類專題報告230份。中央政治局會議分別審議巡視省區市、中央企業、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政法單位、意識形態單位、中管高校等6項專題報告,對各地區、各領域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綜合施策、集中整治,深入推進司法體制、金融監管體制、教育體制、中央企業領導班子管理體制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巡視發現的問題,有關單位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制定了一批改革措施,著力破除體制機制弊端,補齊短板、堵塞漏洞,推動解決地方領導幹部“一家兩制”、中央單位“紅頂仲介”、國有企業“靠啥吃啥”、高校校辦企業管理混亂等共性問題。巡視劍指問題、倒逼改革,發揮了標本兼治戰略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巡視工作的重大舉措和成效,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管黨治黨的政治擔當、刀刃向內的政治勇氣、力挽狂瀾的政治魄力、開拓創新的政治智慧、不忘初心的政治定力。巡視利劍經過5年磨礪,威力愈加彰顯,成為“王者之劍”,破解自我監督難題,探索衝破“歷史週期率”,有力印證我們黨完全有決心、有能力、有韌勁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時要清醒認識到,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必須保持戰略定力,堅持不懈用好巡視這把利劍,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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