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滬人員領取異地辦理的身份證。(圖片來源:新華社)

  來滬人員領取異地辦理的身份證。(圖片來源:新華社)

公正司法守衛公平正義

2017年2月24日,一條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消息,引來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擬將對重大冤錯可能的申訴案件交由異地辦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擾,切實發揮檢察監督的職能作用。

這是一個期望“冤不了”的制度設計。今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國法院的司法公開(2013-2016)》兩份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3年至2016年,各級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無罪,依法保障無罪者不受追究。

2016年,全國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糾正重大冤假錯案23件37人基礎上,新糾正重大冤假錯案11件17人,數量達到歷史新高;我國近4年受理國家賠償案16889件,賠償金額近7億元。其中,廣受社會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等刑事冤錯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依法及時獲得賠償。

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法制定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佈國家賠償指導性案例,完善賠償案件質證程式,規範精神損害撫慰金裁量標準,就進一步加強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提出意見,充分發揮了國家賠償的權利救濟職能。

實現公正司法,歸根結底還要靠制度保障,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裏運作。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司法制度改革作出三方面具體部署: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作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這一系列改革部署,體現了黨中央“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也彰顯了黨中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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