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熱播的電視劇《歡樂頌2》中,樊勝美因男友王柏川拒絕在房産證上加自己的名字而與他分手。這一情節引發了觀眾的熱烈討論。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人尤為看重房産證上的名字。有人認為房産證上加名是一種承諾和保證,也有人認為,自己或父母辛苦賺錢買的房子不能輕易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公眾怎麼看這個問題?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16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0.8%的受訪者會為房産證上寫誰的名字而顧慮煩惱。66.4%的受訪者認為房産證上有必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43.7%的受訪者覺得在房産證上加另一方名字,會有利於婚姻穩固,24.6%的受訪者認為不會。

66.4%受訪者認為房産證上有必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

調查中,40.8%的受訪者會為房産證上寫誰的名字而顧慮煩惱,39.9%的受訪者不會,19.3%的受訪者回答説不好。

老家在安徽的余嬌(化名)畢業後在北京工作,準備與感情穩定的男友步入婚姻。但是在準備結婚的過程中,余嬌跟男友及男方父母産生了很大的分歧,“我遇到了電視劇中‘樊勝美’一樣的情況,當時差點因此跟男友分手”。

在北京工作生活的邢佳(化名)婚前也為房産證加名的事情煩惱過,邢佳與男友是靠邢佳父母出資付了房子的首付款,但是房産證上明明白白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當時對加名會産生的後續影響不是很清楚,總覺得兩個人過日子不要計較那麼多”。

60.9%的受訪者表示身邊因房産證加名的問題而鬧矛盾的夫妻多,27.9%的受訪者感覺一般,11.2%的受訪者表示很少。

余嬌介紹,男友父母同意出資為他們付首付款,但只能寫男友一個人的名字,“我不是多在乎房子,加不加名是男方的誠意,女生需要的是安全感,安全感説來很虛,但對女生卻非常重要,不加名會讓我感到被算計和防備。而且婚後無論怎樣兩人都是要一起還貸的,我這麼努力供房子,可是這個房子很可能跟我沒有關係”。

北京鏈家公司的工作人員劉佳(化名)表示,很多人在買房時都會諮詢房産證名字的問題。“如果是婚前購房,一般都會建議對方在房産證上寫上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可以界定房子的歸屬問題。尤其是現在一線城市房價很高,加上名字在法律上就有了保障。但如果是婚後購房,寫誰的名字就沒有關係了,婚後就算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産了”。

劉佳告訴記者,不同情況下房産證加名所需的手續和費用也不一樣。“如果一方在婚前已有住房,也願意在房産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會建議雙方先領結婚證,這樣可以減少一大筆花銷。如果是夫妻關係,房産證加配偶的名字可以直接在房管局辦理,只需較少的工本費。但是如果不是夫妻關係,就要走贈予程式。對於直系親屬來説需要繳納網簽價3%的契稅,而像還沒有結婚的男女朋友,則需要按照非親屬關係走買賣程式,需要花費更多”。

但劉佳也表示,對於婚前房産要不要加另一方名字,雙方容易産生分歧。“對於有房的一方來説,會比較慎重地考慮是否要把房産與另一方共有。而對要求加名的一方來説,會認為加上名之後婚姻更為穩定。有時雙方也會簽訂協議,劃定對房産的佔有比例”。

調查中,66.4%的受訪者認為房産證上有必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17.8%的受訪者認為不太有必要,5.0%的受訪者認為完全沒必要,10.8%的受訪者表示説不好。

一方在婚前買了房,39.9%受訪者支援另一方加名,31.6%受訪者不支援

調查顯示,65.0%的受訪者在婚前雙方共同支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下,會在房産證上寫另一方的名字;57.5%的受訪者在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後雙方一起還貸的情況下願意寫;29.5%的受訪者覺得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婚後一方還貸可以加名;17.7%的受訪者同意在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孩子購買房産的時候寫另一方的名字;8.2%的受訪者表示婚前一方已付清房款的情況下也可以加名。

在大連從事婚姻法方面工作的律師于文君告訴記者,房産證加名的矛盾在婚前、婚後多個階段都會發生。“從物權法的角度來看,只要加上名字通常都會認為是雙方共同所有。假如男方在婚前購買了房産,有的女方會要求在結婚前加名,有的會要求在結婚後加名。還有一種情況是,用一方婚前的房子換了另一棟房屋時會要求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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