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員提及,從2015年6月起,王庸晉開始把已非法收受的錢款退還給行賄人。而收受這些錢款的時間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退還總金額高達近1000萬元。

對此,王庸晉解釋稱因為知道自己開始被調查,感到害怕,所以把錢退回去。但這些受賄款項依然被寫進了公訴機關的起訴書。

早在2015年4月,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官網披露省委專項巡視組通報2015年第一輪專項巡視中所發現的嚴重問題時,就曾指出長治醫學院“個別領導幹部淩駕於黨委之上,政治生態問題嚴重”,“名為學者,實為學匪”。

公開資料顯示,62歲的王庸晉是內科學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研究生導師。2015年年初,王庸晉卸任長治醫學院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院長職務。61歲的魏武則是醫學博士,赴美留學歸國人員,長治市政協副主席,內科學教授、主任醫師,曾任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院長。

兩人既是上下級,又是夫妻,分別是長治市原市委書記魏庶民的女婿和女兒。魏庶民曾任長治市委書記12年,是長治歷史上任職最久的市委書記。

據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了解,王庸晉的專業是心血管內科,魏武的專業是血液內科。但據記者查詢,除兩人的本專業外,以兩人署名發表的論文、出版的書籍卻廣泛涉及肝病、預防醫學、藥學、基礎醫學等專業領域,且所查論文均為與他人合作署名,未查到一篇兩人獨立署名完成的論文。

知情人士透露,兩人分別擔任和平醫院心內科和血液內科的主任,但並不出診,兩科室成為全院最重點的科室,並下設研究所和實驗室,被予以重點資金扶持,配備昂貴的醫學設備器材。

據辦案人員調查,擔任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院長的魏武不僅在工程項目方面非法收受錢款,還在醫藥銷售方面非法收受高達207萬元的錢款,涉及醫療設備和藥品採購等。

該知情人士將長治醫學院比喻成這兩人所開的“夫妻店”,並透露,長治醫學院的職工間見面,對王庸晉的稱呼並非“王院長”,而是“王老闆”。在長治醫學院,項目款項都是王庸晉一手抓。“大小項目都必須要讓王庸晉先簽字,財務科才敢辦事。”

2016年1月28日,因涉嫌受賄罪,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批准,王庸晉被臨汾市公安局逮捕。同年9月30日,山西省紀委官網發佈公告,對王庸晉作出開除黨籍處分,並對其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偵查。

該公告中明確指出,王庸晉“轉移、隱匿贓款,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干擾衝擊長治醫學院黨委會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按要求騰退辦公用房”;“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對於“干擾衝擊長治醫學院黨委會議”一事,醫學院內部人士向記者證實,當時已不再擔任學院黨委副書記的王庸晉曾一腳踹開正在召開黨委會議的房間大門。在王庸晉擔任院長和黨委副書記期間,在任的黨委書記多被“架空”,他還曾當著眾多學生的面將一碗米飯蓋在一位新到任不久的黨委書記頭上。

該內部人士稱,王庸晉的辦公室不同於長治醫學院其他辦公室,兩間辦公室約30平方米,並未因紀律要求騰退,進門還要跨上兩個臺階。“臺階是他找人加的木臺,加過木臺後整個辦公室的地面比同層的地面高出大概40釐米,高人一等。”

據了解,從2008年開始,就有學院職工嘗試在網上匿名舉報王庸晉,但不敢實名,“擔心一旦舉報不成功,會被他發現,打擊報復”。2015年3月,中共山西省委巡視組進駐長治醫學院時,長治醫學院與和平醫院的教職工曾成群結隊地前往巡視組駐地舉報王庸晉夫婦。

“這倆人雖然被抓了,但關係網還在”

山西省委專項巡視組曾在2015年的通報中直指長治醫學院“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助長了個別領導獨斷專行,形成了‘家天下’;機構多,職數設置混亂,超職數配備幹部”。

早在2015年9月,王庸晉就因涉嫌受賄罪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並由臨汾市公安局異地出警執行。

在王庸晉夫婦被帶走調查的半個月前,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副院長宋志超被帶走談話,事後被立案調查。據一位已退休醫院職工稱,宋志超分管人事、後勤、財務、基建等重要工作。王、魏兩人被帶走調查後,長治醫學院曾有數十名職工被要求前往配合調查。

在開庭審理王庸晉受賄案的2016年9月,長治醫學院的教職工仍不敢在公共場合討論此事。起訴書中稱有多達52人因招聘錄取、提拔任用等事項向王庸晉行賄,“這倆人雖然被抓了,但關係網還在,不知道哪會有眼睛盯著你,大家還是不敢説。”前述知情人士感嘆。

與此同時,與長治醫學院有關的一樁疑點頗多的“受賄案”再度進入當地人視線(本報2012年8月9日6版報道《長治:一起疑雲重重的“受賄”案》)。2011年4月20日,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檢驗科原主任段滿樂因被指控犯有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山西省長治市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段滿樂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在檢驗科使用試劑上,長期為宋某銷售試劑謀取利益,“先後9次非法收受宋某為感謝其幫助所送的人民幣12.5萬元”。段滿樂始終否認曾收受宋某禮金,並上訴至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但長治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不過,已退休的長治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郭玉川始終堅持為段滿樂伸冤。

郭玉川表示,段滿樂並非受賄罪的適格主體,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段作為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檢驗科主任,職責並不是負責採購醫藥産品,而僅僅是把檢驗科需要的試劑數量、品名等提供給設備科,負責採購所有試劑及消耗品的其實是與檢驗科同級的設備科,“這個罪名顯然是強加給他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段滿樂在任職和平醫院檢驗科主任期間,曾與王庸晉夫婦有過公開衝突。

2012年,段滿樂家屬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刑事再審申請書,並被受理。然而5年過去了,該案的再審程式仍未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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