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醫學院職工期待已久的一樁受賄案終於判了,而被告是他們的前任院長王庸晉及其妻子魏武。

近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臨汾中院”)對長治醫學院原院長王庸晉、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原院長魏武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王庸晉和魏武因受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和6年,依法沒收兩人受賄所得贓款共計約1713萬元,並處罰金共計130萬元。

受賄近2000萬元

臨汾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王庸晉與魏武分別在擔任長治醫學院院長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基建工程、藥品購銷和人事調動等方面,接受他人請托,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

截至2015年9月被帶走調查,王庸晉已擔任長治醫學院院長達16年,魏武“執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15年。王庸晉被指這十餘年間非法收受多達數十人給予的錢款1400多萬元,魏武非法收受錢款276余萬元。

據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了解,僅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所陳述的王庸晉的犯罪事實就多達數十條,僅在工程項目上他就曾利用職務便利為10人謀取利益,收受人民幣、美元、歐元還有汽車,折合人民幣共計1000多萬元。

長治醫學院一位內部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王庸晉喜做基建工程。在他和魏武任職的10餘年間,長治醫學院與附屬和平醫院建起多棟樓房,如學生宿舍樓、科技樓、門診大樓及急診配樓、外科大樓、婦幼大樓、9棟33層的家屬樓等。

該內部人士還稱,長治醫學院內部早就廣泛流傳著“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大多是走過場、走形式”“送禮多少左右中標與否”的説法。

根據起訴書,王庸晉在工程項目上所收受的資金來自建築施工、裝潢和裝飾、房地産開發、消防設備安裝、建築安裝等多個領域的公司負責人,收受錢款的年份跨度超過10年。其中,從2001年至2014年,王庸晉曾多次收受屯留縣建築安裝工程總公司設備安裝分公司負責人汪順春共計102萬元人民幣。

臨汾檢察院還指控,除工程項目外,王庸晉還曾在招聘錄取、提拔任用、工作調動等方面非法收受約424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多達52人在該類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款項少則兩萬元,多則20萬元。

記者根據判決統計,長治醫學院內部共有多達15個部門的負責人和職工因招聘錄取、提拔任用等原因向王庸晉行賄,涵蓋長治醫學院的辦公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基建處、人事處、教務處、後勤保障處、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水暖電管理中心、網絡中心、保衛處、該學院的口腔係,以及該學院附屬和濟醫院的神經外科、預防保健科、普外科等重要科室。2007年王庸晉還曾收受該醫學院附屬和濟醫院原院長武金有15萬元。

“名為學者,實為學匪”

在2016年9月26日長達一天的庭審上,王庸晉對公訴人員所提出的絕大多數犯罪事實都未提出異議。

庭審從當天上午9點開始,一位旁聽了庭審的人士告訴記者,“一上午的時間也沒能把王庸晉的犯罪事實都列舉核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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