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解決案多人少

既進行內部挖潛優化配置讓案件“進得來”,又進行訴源治理降低案件潛在增量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地處省會核心區域,案件數量長期在全省排前幾名。立案登記制之後,如何在現階段法官人數基本不變的情況下處理好案多人少的矛盾?

“一邊是內部挖潛,優化配置讓案件‘進得來’,另一邊是探索訴源治理,降低案件潛在增量,確保進入法院的案件都能得到及時審理。”武侯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謝黎明説。

在該院的訴訟服務大廳,記者看到這裡除了法院的工作人員,還專辟了一片容納公證、仲裁、保險行業協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等的駐點辦公區域。

“像遺産繼承這樣的糾紛,有的打官司時可能連原被告都很難分清,但如果用公證的話,一紙公證書就可以解決問題。”謝黎明談起在法院引入這些機構的初衷時説,一方面結合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進入法院的案件;另一方面,當事人在法院選擇其他解紛渠道時,也會天然有種信任感。

內部挖潛則更要做在細節中。一起集團案件有時可能涉及十幾起乃至幾十起案件的同時立案,遇上這樣的立案“擁堵”,其他當事人自然苦不堪言。記者注意到,武侯法院針對集團案件立案時間長、導致排號在其後的當事人等待時間過長的問題,區分了集團案件與一般案件,對其實行分時辦理。“將一人辦理5件及以上的案件界定為集團案件,平時採取排號立案方式;週五為集團案件立案時間,採取預約通知來院立案方式,這樣就能‘錯峰’立案。”

同時,武侯法院對不願排號等待且不要求當場立案的當事人,還增設立案材料接收窗口,解決當天不能立案問題。“立案法官集中進行形式審查後,再電話通知其來院立案,這一方面是緩解當場立案壓力,其實把前臺當事人的麻煩交給後臺的法官來處理,也貫徹了立案登記制便民的初衷。”(張 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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