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開發政策:爭取國家儘快出臺提高礦産、油氣資源開發收益地方留成比例,鼓勵資源就地轉化和綜合利用,增加資源地天然氣地方留存指標以及鼓勵在老區開發天然氣的中央企業等非當地企業在開發地就地註冊成立公司等方面的相關政策。

生態補償政策:積極爭取將老區符合條件的縣(市、區)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補助力度。研究建立水污染防治和空氣環境品質改善激勵機制,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在嘉陵江幹流及重要支流交界斷面的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間實行水環境橫向生態補償。爭取國家建立開發企業對資源地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對天然氣開發企業開徵生態環境建設補償費,用於資源地環境污染、水土流失治理、生態修復和生態移民安置。在老區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

幫扶政策:爭取國家建立發達省份同老區對口幫扶機制,對口幫扶省份組織經濟強縣與老區貧困縣建立結對幫扶關係。研究建立省內發達市、縣以及省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與老區貧困縣結對幫扶的工作機制。

幹部人才政策:建立特殊激勵機制,採取高定工資級別、發放崗位津貼、設立服務年限獎等方式,鼓勵優秀人才紮根革命老區。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推薦和選拔中,對老區予以適當傾斜。支援推薦老區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建立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加大老區農村實用人才服務站建設補助。組織院士專家到老區開展科技服務,選派專家到老區擔任科技副職。積極爭取中央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東部發達地區進一步加大與秦巴山區幹部雙向交流的力度。繼續選派機關優秀幹部到老區貧困村和治理薄弱村挂職。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到老區投資興業。鼓勵和支援高校畢業生到老區工作,增加老區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名額。(記者 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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