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接受媒體採訪,回憶兒子當年被抓過程。資料圖片 周崗峰 攝

2017年3月30日下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聶樹斌父母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張煥枝、聶學生國家賠償金共計2681399.1元。該決定已于3月28日送達。

過了2017年的春節,張煥枝73歲了。與去年12月2日最高法改判聶樹斌無罪時的號啕大哭不同,3月28日,張煥枝在接到國家賠償決定書時,“很平靜”。

此前,兒子蒙冤21年,她申訴11年,期間波折不斷。張煥枝曾稱,從為兒子申冤至今,僅記者已接待無數。與張煥枝打了11年交道的律師李樹亭,也從最初的黑髮變成滿頭白髮。“現在就是先把房子蓋好,剩下的就是平靜地過生活。”張煥枝説。

新京報:你是什麼時候接到國家賠償決定書的?

張煥枝:3月28號上午河北高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的3個法官,還有一個司機,把決定書送到我家。他們告訴我如果對決定不滿意,可以一個月之內提出申訴,如果不申訴,一個月之後決定書就生效了。

新京報:會提出申訴嗎?

張煥枝:我們不打算申訴了。改判後,我的生活挺平靜的。我和他爸看到國家賠償決定書也比較平靜。

新京報:對賠償的結果比較滿意?

張煥枝:怎麼能叫“滿意”呢?你説的這個詞就不那麼合適。一個人的價值有多大,不是這個數字能賠償的。如果孩子還在,國家賠償給多少,我都不願意接這個數字。我是完全、嚴格按照國家賠償法,一條條提的賠償要求,沒有提什麼無理要求,這個結果也是按照法律給我落實的,我能接受。

新京報:去年12月,你和聶學生(聶父)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裏,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1200萬。如何看待目前的結果?

張煥枝:提是提,提(1200萬)是因為這些年給我們造成的傷害。從去年提出申請到現在,中間跟河北高院溝通了三四次,他們認真考慮了我們的申請。

新京報:賠償申請裏有一項是請求河北原辦案機關發佈道歉信,並在媒體上予以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這一點會落實嗎?

張煥枝:這幾次和河北高院的溝通比較順暢,他們也在網站上向我們道歉了,對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要求我沒有堅持。河北高院非常重視,態度也挺好,媒體也都報道了,我覺得再堅持沒有什麼意義。

新京報:決定書送達後,有沒有特別想告訴的人?

張煥枝:沒有告訴誰,因為要等1個月之後才生效。

新京報:從改判到現在,生活怎麼樣?

張煥枝:生活恢復平靜了,我心裏也很平靜。以前忙著申訴,一直沒心情整理房子,家裏這個房子是1980年蓋的,品質不好,墻皮什麼的都壞了。現在剛把房子拆了,正在蓋新房。

新京報:聶樹斌的那間房子也拆了?

張煥枝:拆了,都拆了。我們也不圖什麼,就像村裏其他家那樣,蓋個新房子,也能換個心情,再好好過幾年。

新京報:打算如何處置賠償金?

張煥枝:現在就是先把房子蓋好,剩下的就是平靜地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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