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

02

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加大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圍繞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打擊智慧財産權侵權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的犯罪行為。強化商業秘密保護,嚴肅查處侵犯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

優化網路智慧財産權保護環境。加強網路版權監管,規範網路作品使用,嚴厲打擊網路侵權盜版行為。

實施智慧財産權“走出去”工程。力爭到2020年,“浙江製造”自主品牌産品出口比重達到25%左右,基本實現全省生産型專利示範企業擁有自主商標品牌。

  任務

03

提高智慧財産權品質效益

大力培育智慧財産權密集型産業。依託高新區、産業集聚區和特色小鎮,培育智慧財産權密集型産業。

推進智慧財産權強企建設。培育一批智慧財産權管理體系完善、品質與效益突出、運用水準高、市場競爭力強的智慧財産權強企。到2020年,全省實施“浙江製造”標準企業達到5000家,培育擁有省著名商標的小微企業100家,新增智慧財産權貫標企業1000家、“浙江製造”品牌培育企業1500家。

提高專利品質和運用效益。推進智慧財産權聯盟建設,培育和運營高價值專利,深化産業專利協同運用。到2020年,新增專利導航産業發展實驗區2-3家,建設産業智慧財産權聯盟10個以上。

同時,加強商標品牌建設,不斷提高浙江品牌的市場佔有率。到2020年,省著名商標總量達到4000件,省商標品牌基地達到150家。

  任務

04

優化智慧財産權服務環境

大力發展智慧財産權服務業。到2020年,全省智慧財産權服務業企業達到2000家,省級以上服務業品牌300個,智慧財産權服務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不低於15%,年營業收入超千萬元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達到20家。

強化智慧財産權金融服務。深入推進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融資工作,開展商標質押百億融資行動,加大智慧財産權金融扶持力度,推動智慧財産權金融産品創新。到2020年,初步實現智慧財産權金融服務規模化、常態化、便利化,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金額達到150億元以上。促進智慧財産權交易轉化。每年推動1000個授權發明專利産業化。力爭到2020年,全省技術市場成交額達到500億元,智慧財産權交易數量大幅提升。

打造人才生態,促進智慧財産權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到2020年,全省智慧財産權人才總量達到10000人,各類智慧財産權高層次人才規模達到500人,省級以上中小學智慧財産權教育試點示範學校達到50所。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大財政支援力度,大力扶持中小微企業,有效提高專利品質。同時建立智慧財産權財政經費支出穩定增長機制,縣級以上政府應根據需要安排智慧財産權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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